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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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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企业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x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和奋斗目标 (一)充分认识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平安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表达了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改革开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平安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衡量各级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x的高度,充分认识平安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研究采取强有

2、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保持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全会精神为指针,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决定为主线,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快安监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和根底工作,推进平安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向标准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根底转变,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奋斗目标。到202223年,各类生产平安事故死亡

3、人数年均下降3.5%,建立起完善的平安生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标准完善的地方平安生产配套法规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秩序明显改善,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223年,全市事故总量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到达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二、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四)严格实行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是平安生产的重点领域,这些行业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依照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平安生产许可证。已设立企业要于20x年底前向平安生产许可证颁发

4、机关申办,逾期不办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负有行政许可职能的政府部门,要把平安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那么,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没有依法办理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五)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按照科学开展观的要求制定完善产业政策,从严控制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逐步淘汰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今后新建煤矿设计能力必须在年产30万吨以上,逐步调整和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新建非煤矿山必须到达规定设计规模,现有合法非煤矿山在20x年底前年开采量达不到规定规模的,不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新建和改建、扩建的矿山,危险

5、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和道路客运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现有企业必须限期按国家标准进行整顿、标准,凡达不到要求的,有关部门要撤销、注销证照并依法予以取缔。新设立企业未经平安许可批准的,工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平安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平安设施投资要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有关部门要将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工作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未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三同时审查验收或审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投产和使用,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6、。对擅自审批许可的,要追究有关审批部门的责任。对擅自开工、投产和使用的,予以关停并依法进行处分。各级方案、经贸等部门要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的同时,抄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七)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平安生产保障措施。要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资格、平安生产责任、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平安培训、平安技术措施投入、注册平安工程师、工伤保险等制度,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要制定完善的平安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加强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报告、监控

7、和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抢险预案,定期演练,提高企业和职工抢险自救能力;积极采用平安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平安生产条件;加强平安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使用;定期开展平安生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平安生产技能。要重视、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对平安生产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八)建立企业提取平安费用制度。煤矿按吨煤不低于4.5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交通运输、电力、冶金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建筑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提取平安费用,主要用于平安设施及平安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平安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平安生产。尚未列入实行平安费用提取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确保平安投入,并列入本钱费用。 (九)实行企业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或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收取,专户储存。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平安事故的,转做事故抢险救灾和蔼后处理资金。具体方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全面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要按照国家制定公布的重点行业、领域

9、平安技术标准、平安质量标准和省政府要求,首先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进行试点,并进一步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起完整详细的平安生产台帐和各生产环节、各岗位平安质量责任制。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标准化和标准化。加快建立职业平安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平安管理水平。 (十一)加强平安生产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平安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管理平安生产和处理平安事故的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

10、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职业技能教育中,属于特种作业范围的毕业生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就业。用人单位招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强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十二)加强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与平安生产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依法强化平安监管。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普及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平安生产法制意识。各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平安生产执法作为保障平安生产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处各种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制订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方法

11、,强化对各类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的整改监督,依法检查。严格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对生产平安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认真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那么,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涉嫌失职、渎职造成的生产平安事故,由检察机关司法介入。对受到生产平安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严格按平安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催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四)严肃行政责任追究

12、。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平安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法定手续不全的矿山,要依法进行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准供应电力和爆破器材。对擅自供应电力和爆破器材或非法制造、贩运、销售爆炸物品的,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经批准、未取得许可证或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平安生产审查擅自批准许可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1年内凡发现1个县(市)区存在2处,1个乡(镇)存在1处非法地下开采的矿山;1个县(市)区存在3处,1个乡(镇

13、)存在2处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要严肃追究其所在行政区域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十五)加快建设生产平安应急救援体系。搞好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建立生产平安预警机制。按照政府指挥、单位自救、区域互救、部门救援的原那么,完善x市特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利用区域现有应急救援资源,以公安消防等专业化队伍为骨干,整合有关单位、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响能力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救援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景区及到达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

14、应急救援预案,并抄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建立联系,签订救援协议。 (十六)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把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或行业的平安整治,要积极探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平安监管的有效途径,催促其及早发现和整改平安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5、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 (十七)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为政府工作部门,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2年内建立市、县(市)区和x高新开发区平安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负有平安监管专项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设立平安生产工作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平安生产任务重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设置平安生产工作机构,其他乡镇政府(办事处)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生产监管人员。各级政府要保障安监部门的办公经费和工作条件,解决安监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安监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16、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平安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的总体战略布局,与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部署、总结、考核,把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平安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九)建立健全平安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体系。市政府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对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下达年度平安生产控制指标,由市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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