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口教育学院人事处 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准备的通知各部门: 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我省已经做出了工作部署,并下发了XX省职改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351号)文件,为了顺利开展好我院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通知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意浏览上级职能部门网站中的相关信息。 二、有准备申报职称资格评审的人员,对照评审条件,做好推荐评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相关奖励、相关证书等。 三、鉴于我市职改部门目前还没有统一部署职称评审工作,一切政策规定和解释待我市职改部门布置了此项工作后,按市职改办文
2、件规定执行。 四、但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涉及到承担相关工作的部门也作出相关准备事宜。 五、人事处目前正着手2023年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准备,待市职改办、市教育体育局做出工作安排后,立即进行统一的部署,详细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二篇:张家口教育学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张家口教育学院作风建设年活动 简报第2023期 张家口教育学院作风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23年3月27日 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重在落实 加强作风建设,从我做起 “作风建设年活动纪实 (六) 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 努力提升后勤效劳质量 刘晓梅副院长亲临地理系进行工作调研 3月23日下午,
3、主管学院后勤工作的刘晓梅副院长来到地理系进行工作调研,并与地理系党支部书记刘永炎、主任宋翠娥进行了亲切座谈。学院后勤处处长李明随行。 座谈会上,刘晓梅副院长传达了学校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系支部应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开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了解基层教师和学生的困难,完善系务工作的运行机制,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不断提高地理系“效劳学生做奉献的能力。 在调研的过程中,刘晓梅副院长和李明处长围绕“如何提高后勤部门的效劳意识和理念的问题,诚恳地征求了学院后勤工作意见,提出,后勤工作应为教
4、学和学生效劳,尽最大努力为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后勤部门会继续提高效劳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开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内涵,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好根底性工作。座谈会后,刘晓梅副院长还对地理系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的活动成果进行了指导和点评。在刘永炎书记、宋翠娥主任陪同下参观了地理系支部开设的“干部作风建设年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宣传栏,对地理系为两项中心工作的开展营造的良好气氛感到满意。同时肯定了地理系的良好系风和学风。 最后,刘晓梅副院长希望地理系党支部带着全体教师,按照学院学习活动的部署,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学习实践
5、活动融入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以地理系科学开展的新成就、新局面继续谱写教育学院未来新的辉煌。 电子科学技术系: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学习实践共谋开展 202223年3月20日下午,李诚涛副院长深入我系进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和“作风建设年调研活动,与我系全体教师进行了亲切的座谈交流。 李诚涛副院长首先对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内容、目的意义等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建设和开展的长远规划,进行了科学开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专题辅导,阐述了目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出学院的开展一要做好各项常规工作,保持学院稳定,二要积极开展创新工作,解决制约学院开展的
6、问题。 李诚涛副院长认真听取了我系本次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汇报。按照学院的安排,我系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进行了发动部署,统一思想,以“六个一次为切入点,开设学习专栏,记笔记写心得,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完成活动的“规定动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座谈会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与会老师畅所欲言,结合学院开展目标和我系工作实际,以学院改牌易制、科学开展为出发点,分别从学科建设、科研、实训基地建设、学生管理、学生就业、图书管理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为我校学科与系部优化建设建言献策,为下一阶段活开工作的开展翻开了思路,做好了准备。 李诚涛副院长针对教师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7、做了详细的记录和认真的解释。表示会后将与有关部门沟通,进行落实。大家一致认为,这种与学院领导面对面的座谈方式非常好,今后应该经常组织。还可利用网络技术,设立院长信箱,实现随时随地交流、无限制和无障碍交流。 报: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作风建设年)活动第十指导组市教育工委“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发:各支部,各行政部门 (共印50份) 第三篇:张家口教育学院学生社团印章规定张家口教育学院学生社团印章规定 为了进一步标准我校学生社团印章的刻制和使用,维护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院团委的有关规定,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
8、如下: 第一条社团刻制印章应事先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递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刻制印章的目的、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小样以及印章的管理方法),经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审批同意前方可刻制印章,社团联合会文秘部负责做好印章的备案工作; 第二条社团印章所刊图案不得含有五角星、团徽、党徽等图案,社团印章所刊名称应为社团在院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名称,按照“张家口教育学院社团(协会)的样式进行完整描述; 第三条社团印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社团内部事务。社团在对外发布信息时,必须经院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前方可发布。 第四条社团应标准使用印章,严禁在空白纸张或荣誉证书上加盖印章,由他人随便填写; 第五
9、条社团印章应有社团负责人专门保管,如因印章保管不善或违规使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院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将对保管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如社团因更名或合并而需要重新刻制印章时,应到社团联合会交回原印章,并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前方可刻制新的印章。 第七条对于被撤销的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收缴和销毁其印章; 第八条如社团发现印章丧失,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附那么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将对相关社团及主要责任人予以严肃处分。 本条例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院团委社团联合会202223-3-20
10、第四篇:学院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安排,做好人员的调配、毕业生的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二、协助学院做好院内各单位的定编、定员、定岗工作; 三、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的安排,做好本院教职工的考核升级工作;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协助学院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五、依据上级的有关政策和学院的具体情况,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困难补助、抚恤金发放、报销探亲费用、核发支教补助、内局部配等工作; 六、根据上级职改部门的政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好本院教职工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或免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七、依据上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学
11、院的决定,做好本院教职工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 八、按照上级和学院的要求,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院教职工的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工作; 十、做好干部和工资的年终统计工作; 十 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张家口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试行)张家口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试行)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发奋向上,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开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一、奖学金类别 优秀学生奖学金:张家口教育学院设立阳光奖学金:张家口中心血站于2023年设立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 一等奖学
12、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三、奖励范围 张家口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大、中专学生。 四、优秀学生奖励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本学年内学生综合测评为优(85分以上),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二等奖:本学年内学生综合测评为良(80分以上),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等奖:学年内学生综合测评为良(80分以上),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单项奖。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业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研究与创新奖和校园文明奖等六种,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学生。 学年
13、内学生综合测评到达良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各单项奖: 1、学业优秀奖:系以上学习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和学科成绩特别优异者; 2、研究与创新奖: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包括创造创造、科技制作、发表学术论文、译作、调研报告等; 3、社会工作优秀奖: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生干部; 4、文体活动优秀奖:在院级以上的文体竞赛中获得集体工程前三名,个人前五名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5、社会实践优秀奖: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公益劳动、教学效劳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6、校园文明奖。在社会公德、助人为乐等方面品德高尚,深得同学和社会公众赞扬的学生。 (二)阳光奖学金奖励条件 阳光奖学金是由张家口
14、中心血站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精神的大学生。 五、等级、金额、人数(占班级总人数) (一)专科生:一等奖400元/人(5%)二等奖200元/人(2023%)三等奖120元/人(15%)单项奖20230元/人(5%) (二)中专生:一等奖260元/人(5%)二等奖130元/人(2023%)三等奖80元/人(15%)单项奖60元/人(5%) 六、奖学金评选方法 奖学金评定为每学期进行一次,于每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开始评定,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不参加评定。评定采取个人总结、小组评议计算综合测评得分和学习成绩,然后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人数及等级。 七、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各教学班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按学院综合测评方法平时对每位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并认真记载,学年结束后进行总结。 (二)新学期开始二周内各系(部)将按学号次序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报学生处。 (三)新学期开始第二周,按照学生处统一安排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各系(部)具体负责组织评定。 (四)各班按奖学金评选方法产生获奖名单,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核、公示,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确定。 八、奖学金发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