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规章制度大全算机网络管理及信息系统平安保护规定 1、图书馆所有工作人员和信息资源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知识产权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3、任何人不得从事破坏网络设施、干扰网络用户和网络效劳以及损害图书馆信息资源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平安。 4、不得擅自改变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和系统设置,也不得对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和修改,不得制作、使用、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对网络系统和信息系统实施攻击。 5、图书馆
2、对图书馆计算机网络实行统一管理,其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图书馆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由信息咨询部和技术部负责。 6、定期对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定期进行系统升级和查杀病毒,确保网络系统的畅通和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 7、定期对数据进行整理、更新和备份。 8、严格使用由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及图书馆分配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用户帐号或私自乱设ip地址。任何用户不得私自接入图书馆中心数据库。需修改或增设ip地址,必须得到图书馆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实行。 9、保护图书馆的电子资源、音像资源等信息资源,任何人不得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损害图书馆信息资源的活动。 2023、对上网信
3、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各部门的业务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信息初审,并经馆长审核、签字前方可发布。信息提供者人必须对其准备发布信息内容的政治性、真实性、平安性等负责。 11、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数据备份和病毒清查工作。 12、各部门进入计算机系统或启动各功能模块时,必须严格按系统设置的权限、级别控制操作,未经许可不得越权操作,更不得扩大到其他人员。 13、禁止将效劳器当客户机使用,禁止在效劳器上进行与管理维护无关的操作。使用软盘、usb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时,应注意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扩散。 14、做好计算机网络管理日志工作。 15、工作人员和用户使用网络系统时,假设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等有害信息以及其它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或图书馆办公室。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