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质量管理员职责 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的审核,并录入系统,建立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档案。 2、客户资质的审核,并录入系统,建立客户资质档案。 3、随时检查供应商资质、客户资质等是否过期,并通知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索要。 4、采购付款时对供应商资质进行检查,如有资质过期等,需在付款单上标示,采购员负责索要。 5、供应商对账时,检查供应商资质是否过期,如有过期,那么不予对账单上签字,供应商提供新资质时再补签。 6、按相关要求对新进商品进行分类编码。 7、采购合同(生产厂家)的建档保存。 8、药监部门抽样检验登记、抽样记录及检验结果的存档。 9、协助人力资源部制订有关质量方面
2、的培训方案,并协助实施培训。 9、协助人力资源部建立有关人员的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 2023、gsp实施情况定期审核。 11、进货质量定期评审。 2023、药品养护定期汇总分析。 11、质量信息收集传递。 12、定期查看药监局网站,收集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质量通报,及时进行培训和传达。 13、质量查询、投诉处理,并建立档案。 14、协助行政办公室建立设备设施台帐和计量器具检定档案。 15、检查系统软件中有关记录是否符合gsp要求。 16、不良反响信息收集、上报,建立不良反响信息档案。 17、采购合同的审核,建立采购合同档案。 18、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的整理保存。 19、首营品种首批
3、到货质检报告的整理保存。 20、负责建立药检所抽检档案。 21、负责指导和检查仓库温湿度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澄明度检测仪使用记录、可见异物检查记录、在库商品养护记录等有关记录是否按时填写,填写是否标准;药品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是否符合gsp要求。 22、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核对在库药品进销存(按批号),保证在库药品的进销存一致。 23、负责门店有关gsp内容的指导和检查,如门店标识是否齐全;有关记录是否及时记录,记录是否标准完善;设备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正常;药品陈列是否符合gsp要求。 24、药监部门日常检查协调、处理。 25、新店筹建、验收材料申报;新开门店验收及取证(与药监局协调);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许可证、有关人员的变更、取证。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