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和XX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煤安发202223113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平安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纪违章现象,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带班下井规定 1、带班领导范围。矿长、生产副矿长、平安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矿长助理)。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生产副矿长、平安副矿长、
2、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矿长助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 3、带班人员出入井时间。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4、每月23日由平安股负责制定下月领导下井带班工作方案(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经矿长审批,报乡宁焦煤集团批准后严格执行。 5、矿长对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方案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带班时,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经矿长批准,同时通知矿调度室,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1名领导带班下井。 6、带班领导下井时必须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并在井口屏幕显示本班带班领导姓名职务及入井时间。
3、二、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领导下井前必须参加班前会,掌握当班的平安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平安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平安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同下。“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平安行为不放过、对平安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平安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内队组之间
4、、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平安生产秩序。 5、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平安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平安地点。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臵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井下交接班制度 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工程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当面进行,严禁 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平安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4、超过交接班时
5、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那么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处臵,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四、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1、煤矿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2、每月需要存档的资料有。上月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井下交接班记录、领导下井带班方案、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由调度室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3、矿监控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
6、 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长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行进,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五、企业内部考核和考核奖惩制度 1、没有领导带班下井,从业人员有权不下井作业。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一次罚款500元。 3、带班人员未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一律按违章论处,罚款202300元,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按要求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每次罚款200元。 5、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7、(1)检举领导未按要求下井带班作业的,经查属实。(2)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敢于检举揭发严重“三违和事故责任者的。 六、领导带班下井公布制度 1、领导带班下井时,该领导姓名和职务在井口明显位臵挂牌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方案要在矿调度室公示。 2、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方案的完成情况,在煤矿公示栏公布;每月带班完成情况在本月平安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井口公示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公布工作必须由矿井安监人员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调度室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核对,经矿安监副矿长审核后,进行公示。 4、平安股负责及进对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
8、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 七、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 1、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日报表由调度室人员负责填报,必须根据领导下井记录内容进行填写,审核人要仔细进行审查,确保填写内容真实。 2、每天的领导下井情况以表格形式于每日下午17时前上报县局调度室。 重大平安生产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一、报告制度: 1、矿对日常及定期自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汇总、整改落实,每旬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县煤炭局上报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9、县煤炭局上报上一月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每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专项整治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煤炭局备案。 2、矿应对每次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跟踪落实整改,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煤炭局上报上一月专项整治报告。 3、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汇总,形成报告,全过程登记备案。 4、矿每旬填XX省每矿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自查自改表,要求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存档并报告县煤炭局备案。 5、矿每月末将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本月XX省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煤炭局备案。 6、矿每季度末要将本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XX省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统计
10、表报送县煤炭局备案。 7、矿要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填报XX省煤矿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快报表报送县煤炭局备案。 8、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要把报送的资料建档、专人负责。 9、对于上级单位检查出的平安隐患,矿隐患排查办公室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在限定时间内填平安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报送县煤炭局。 二、重大隐患专项治理制度 1、矿每月开展一次有法定代表人或矿长带队,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全面重大隐患排查。 2、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召开平安生产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三定原那么制定整改方案,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进行登记建档。 3、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要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
11、那么。 4、整改完成的重大平安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办公室汇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对重大平安隐患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挂牌督办制度: 1、矿检查出的重大平安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2、矿每旬开展一次有法定代表人或矿长带队、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全面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确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和期限,并组织实施。 3、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召开平安生产专题会议,对具体的隐患要确定专门的
12、挂牌督办人,并进行登记建档。 4、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矿自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在平安碰头会上通报上一日查出的重大平安隐患,经碰头会讨论研究决定,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对其整改正程进行挂牌督办。 5、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间、内容、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整改目标落实情况是否整改完毕等。 6、挂牌督办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要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检查验收,恢复生产验收责任制。 7、整改完成的重大平安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汇报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3、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在每日平安碰头会上予以通报。 8、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延续进行处理。 四、逐级销号制度: 1、矿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2、矿自查出的隐患按重大隐患记性分类汇总汇编,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责成专人催促落实,整改完成公示后,进行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 3、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明确登记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所检查出的问题、检查人员签字等内容,汇总分类编号,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督办人,限期进行整改,
14、整改完成公示后,进行销号,全过程登记建档。 4、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矿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持谁领号、谁督办、谁负责。 五、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 1、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由专业排查小组每月进行自查,上报自查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隐患排查办公室每月要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制定控制措施督导实施。 2、对隐患整理效果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隐患出现的原因,和以后防止再重复出现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控制效果及时进行监督评价,消除此类隐患再次出现。 3、每季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效果评价,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隐患整治效果,
15、并向全矿进行通报。 第二篇: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XX县区一眼寨煤矿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平安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平安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