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临中学考勤制度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下班(教师上下班必须签到)。 2、行政管理人员、职员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方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总务处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课间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2、 3、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后勤临时劳务人员)上下班实行电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传达室)输入考勤信息,特殊情况下不能输入信息的进行书面签到,并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4、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5、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6、各处室有关人员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总务处汇总。 四、请假 1、教师、职员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到有关处室(教师到教导处、班主任到政教处、行政管理人员到校长室,外出教研活动全部到教科室)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本职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备案,经审批同意前方可行假。
3、 2、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会议或带队等,由教科室负责安排功课(鼓励对调功课);外出培训、进修、教研活动等,功课一律自行对调后报教科室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外出活动经费除规定的人员按要求由学校报销外,其它参加人员的活动经费一律自负。 3、病假须持定点医院证明,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当日办理补假手续。 5、探亲假。对长期远居两地的直系亲属实行探亲假。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个别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中途探亲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做事假处理。 6、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亡故,由学校校长室批准给
4、予婚丧假三天。远途的,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由本人自理。 7、产假、哺乳假。符合方案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哺乳假时间及相应待遇,按上级人事管理文件执行情况分别确定。 五、旷工: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以旷工论处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夜、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 、字条、口信等方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上班签到弄虚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记,叫他人代登记及代他人登记。 5、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代课。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7、伪造病情,小病大养,无故超假等。出现旷工现象,除按
5、规定扣发工资、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迟到、早退。上课5分钟进入教室或上班5分钟才到岗位者,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或岗位的,为早退。每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两次不扣出勤奖,超过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2023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七、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出席的会议,政治学习等均要考勤,无故缺勤一次扣出勤奖20元,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经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会议补贴。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等,凭有关通知事先报相关处室批准,方算出勤。时间较长的学习或培训,按有关文件执行。 九、监考、集体评卷、学校
6、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请事假,否那么要扣出勤奖40元/次。 十、教职工在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机动请假半天或迟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奖,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论处。每月累计无请假全勤者,发全勤奖20元。 十一、请假审批权限。连续请假一周以内由相关处室登记备案,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报区局备案审批。 十二、教职工一学期累计病假2023天以内,事假5天以内,不扣发有关奖金,超过的按80%以内酌情发放,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政策处理,并扣发有关奖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据,假设遇上级政策变动而使本规定与之矛盾的,由校长室对本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附考勤补充规定 一
7、、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2023)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
8、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2023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2023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方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202223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