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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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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有关全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xx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和品种全县全年全域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二、烟花爆竹销售管理与处分全县范围内不再增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对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进行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与处分对违法违规燃放、储存烟

2、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职责分工(一)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实施,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中,不断营造浓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气氛。(二)公安部门负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检查、督导,强化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公布举报 ,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销售和违法燃放行为,并依法处理违法人员。(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四)供销部门负责加强系统内部烟花爆竹禁售工作的管理。(五)全县禁止燃放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经营门店等为禁止燃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止燃放责任人,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做好辖区居民及单位职工的禁止燃放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请广阔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每位群众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 :110。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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