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行政指导工作意见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加速增长中心工作,更好地效劳全市经济开展,提高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政发(202223)19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局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监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效劳,在局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促进建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原那么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采用具体的指导、示范、建议、劝告、警示、鼓
2、励、指示等非强制性方式,征得行政相对人的配合和同意,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从而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行政指导应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合法原那么。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正确处理好行政指导与行政处分、行政许可等其他管理方式的关系,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方式,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原那么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二)合理原那么。行政指导内容应当适当、合理,实施行政指导要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紧密围绕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薄弱环节等问题,选择相应的指导方式,以到达最正确效果。 (三)自愿原那么。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说理,使行政相对人自觉
3、认同和自愿接受,到达预期的管理目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加重处分。 三、指导方式 行政指导采取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进行。一般可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发布不具有强制力的政策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等指导方式。 主要工作形式为: (一)行政辅导。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和效劳职能,对重大招商引资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行政审批工程等重点辅导,引导企业顺应产业开展方向,增强开展竞争力。 (二)执法提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的分析,在某一苗头性违法行为出
4、现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催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三)行政警示。是指对管理相对人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成心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机关警示其立即纠正,并告知其正确的标准和要求,而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分。 (四)整改告诫。在行政处分调查处理过程中,同时责令被处分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标准和改正违法的措施,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引导其自觉守法。 (五)行政建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管理和效劳职能,在日常监管中为企业和个人出主意、提建议,引导其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
5、理制度,标准自身行为。 (六)案件回访。是指行政机关对重大行政处分或在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催促整改措施落实,稳固执法效果。 四、实施步骤 1.试点启动阶段,在局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试点工程,细化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2.全面实施阶段,在内部试点的根底上,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行政指导工作程序,逐步扩大行政指导工作实施范围,落实层级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使行政指导工作成为建设局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 3.总结提高阶段,对行政指导工作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日常
6、性、业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各科室、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 2.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一是先行试点。突出重点,优选行政指导试点工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二是适时完善制度。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标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评估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实施情况记录制度,对建设局行政指导工作的质量、效果和影响跟踪评估。 3.广泛宣传,积极互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行政相对人与建设局双向互动配合的积极性,使广阔行政相对人认同行政指导、接受行政指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及时总结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成果,将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建设局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凸显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