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制度 一、学校要与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交通部门亲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二、学校在校门口设立交通警示标志。三、校门口禁止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四、学校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防止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滋扰学校。五、学校要按照实际情况,对阻碍学校周边环境的征询题,及时处理,非学校治理的有关征询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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