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维稳值班工作制度 维稳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的要求,公司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的平安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领导有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由安环科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干部职工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催促检查。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由安环科办公室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平安意识,认真做好公司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平安事故。第五条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 值班人员需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需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 第七条 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2023年1月2023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