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移民搬迁工作考核方法 为了确保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序进行,依据市移民搬迁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移民搬迁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19个镇。 二、考核内容 分五项内容进行考核: (一)移民搬迁安置根底性工作情况。包括移民搬迁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规划编制、年度方案制定、各项审批手续和备案手续办理、移民搬迁对象建档立卡及工程建设档案等情况。 (二)移民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完成情况。 (三)移民集中安置点根底设施及公共效劳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四)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筹措管理情况。包括移民搬迁对象负担资金、根底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情况及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的
2、管理使用情况等。 (五)移民搬迁安置有关产业开发、配置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那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方法进行。 (一)听汇报。听取各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汇报。 (二)看现场。检查移民搬迁安置工程进度和质量。每镇现场查看当年该镇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建设情况,并随机抽查3-5户分散户,查看建房及入住情况。 (三)查资料。查阅各镇移民点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制度、台帐、表、卡等有关移民搬迁工作资料。 (四)访移民。走访搬迁安置对象,了解镇移民搬迁工作及被安置户有关情况。 (五)综合考评。依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各镇年度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
3、标准 县移民搬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20230分制量化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打分方法如下: (一)移民搬迁安置根底性工作(15分) 1、全面安排部署移民搬迁工作得4分,其中镇移民搬迁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办公人员得1分,否那么不得分;适时召开移民搬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移民搬迁工作得1.5分,未进行的不得分;对移民搬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得1.5分,否那么不得分。 2、完成移民搬迁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得2分,其中编制有移民搬迁安置五年、十年规划得1分,制定有年度移民搬迁方案得1分,否那么不得分。 3、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审批手续完备得2分,其中完成移民搬迁工程建议书、水土保持方案、
4、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审批、征地(或兑换土地)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初设批复的每项得0.25分,未完成工程不得分。 4、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备案手续完备得2分,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平安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的各得0.5分,未完成工程不得分。 5、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建档立卡齐备得3分,其中普查资料详细,移民对象申请齐全,移民搬迁主管部门意见齐备,审批机关批复到位的各得0.5分,未完成工程不得分。 6、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得2分,其中有安置工程规划、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书、建设合同书的各得0.5分,未完成工程不得分。 (二)移民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建设(60分)
5、 被抽查的镇无分散安置建房方案的按全分60分计分;有分散安置建房方案的,按集中安置占48分、分散安置占12分计分。 1、集中安置分三项考核: (1)列入当年方案的集中安置点开工率到达20230%得2023分,未开工的安置点按处数所占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全面完成当年移民住房建设方案任务得30分。其中20230%到达建房主体竣工以上标准的得30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当年入住户数到达方案任务(年度入住率为2023%)的得8分,未完成入住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分散安置分三项考核: (1)当年方案建房户开工率到达20230%的得2分,未到达20230%的,按未开
6、工户所占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全面完成当年移民分散安置住房建设方案任务的得8分。其中20230%到达建房主体竣工以上标准的得8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当年入住户数到达方案任务(年度入住率为80%)的得2分,未完成入住户数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三)移民集中安置点根底设施及公共效劳设施建设(2023分) 1、安置点道路到达规划设计标准的得3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移民安置点到达平安饮水条件的得2分,未到达要求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移民安置点防洪设施按设计标准建设到位的得3分,未到达建设标准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4、移民安置所在村有村级卫
7、生室的得1分,否那么不得分。 5、移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问题得到解决的得1分,否那么不得分。 (四)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筹措(2023分) 1、列入当年集中安置方案的移民搬迁对象自筹资金全部到位(到帐资金)的得5分,未到位的按差额所占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资金使用、管理标准的得5分,无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的扣1分,资金不能及时拨付的扣2分,出现违规问题的扣2分。 (五)移民搬迁安置产业开展(5分) 以移民搬迁户有地安置和无地安置比例核算分值。 对有地安置的移民搬迁户,凡到达人均0.5亩以上根本农田,实现粮食自给,当年收入水平与上年相比未下降的,按核算的比例分值得全分,否那么,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
8、其所占比例的30%扣减相应分值。 对无地安置的移民搬迁户,凡到达有产业安置条件,每户有一人接受技能培训,当年收入水平与上年相比未下降的,按核算的比例分值得全分,否那么,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其所占比例的30%扣减相应分值。 (六)奖励加分(不超过2023分) 1、镇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当年集中点工程在全县农村工作观摩中被评为精品亮点工程的加2分,在省、市检查考核中被列为观摩点的加1分。 2、超额完成当年移民搬迁建房方案任务,每超5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 3、超额完成当年移民集中点根底设施建设任务,每超一项加0.5分,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4、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
9、宣传报道移民搬迁工作,每篇加0.5分,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五、考核等次 目标责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所占比例不超过15%,良好所占比例不超过30%。 六、奖励与处分 考核等级为优秀格次的镇,县政府予以重奖,奖励现金2万元。 考核等级为良好格次的镇,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奖励现金1万元。 考核等级为合格格次的镇,不奖不罚。 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镇,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建考核工作组,由各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