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清政廉洁制度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县人大的决定、决议及有关指示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狠抓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假设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的落实,深入学习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守党政纪和国家法律、法令,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不以权谋私,不为违法违纪者说情,不做有损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事。 四、不弄权渎职,不行贿、受贿、贪污、挪用,不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 五、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反对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认真执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 六、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谋利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