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 根据“国发20222335号文要求,自202223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财税202325号文要求,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可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包括:202223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对于出口退税型企业,从合理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原那么出发
2、,应防止产生应交增值税和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为最正确,其次为防止产生应交增值税和少产生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这就要求合理规划认证已取得的可抵扣进项发票和合理调整单证收齐的时间,使得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应退税额,从而不产生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针对即有内销又有外销的情况,我们提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筹划方案如下: 前提条件是。国内采购的材料占比够大,所取得的可抵扣进项发票大于全年直接出口货物所产生免抵退税额,我们所做的只是在税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调整、均衡各月数据,防止因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不合理的波动,而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因为。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免抵退税额-
3、当期应退税额,即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 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与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中较小的那个数值。 只有当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0,即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要大于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才等于零。 所以: 一、尽量将当期已取得的可抵扣进项发票全部认证抵扣,加大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将当期应退税额全部退回,使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等于零。 二、当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应退税额时,减少当期应退税额,即当期少做单证收齐,减少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额的预算(可在每月28日完成): 假设收齐上月全部出口货物单证(上月之前月份已全部收齐
4、),计算出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的金额; 统计当月至28日全部进口材料金额乘退税率,计算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从而计算出当期免抵退税额。 2、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的预算(可在每月28日完成): 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本期销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可直接从上月增值税申报表中取数; 本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当期可以认证抵扣的全部进项发票;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包括。转出非生产用电进项根据认证的电费发票计算出该数值;免抵退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可在当月至28日进、出口报关单全部录入免、抵、退系统后,从系统中查到该数值;免税货物用进项税额转出可按转厂收
5、入占比计算出该数值。 本期销项税额可根据当期废料和模具销售金额计算出该数值; 从而计算出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 3、然后比较当期免抵退税额与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的大小,如果: 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那么不须调整。 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那么调整减少单证收齐的数量,重新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使其小于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 以上预算是在每月28日已取得的数据的根底上做出的,当月实际数据与28日已取得的数据有差异时,预算已会有误差。针对该误差,可在实际操作免、抵、退税系统时予以修正。 之所以要在每月28日进行预算,是因为在遇到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和报关单黄单到期无法调节时,有时机补充认证进项发票,做大当期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