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农村督查指导方案 为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开工作,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新农村建设村点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开展规划情况。 3、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资金到位情况;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社会各界帮扶情况;各级各类资金下拨、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一村一品产业开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5、村点“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完成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等完成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 二、督查方式 1、领导督查指导。县级班子领导
2、一年至少两次到所挂村点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并采取现场办公形式当场解决村点实际问题。 2、会议催促推动。通过流动现场会、工作调度会、分乡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催促推动。 3、督查组催促落实。由县新村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 实行每季一督查。 4、交叉督查交流。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到村点交叉督查,相互交流经验。 5、常规性催促检查。县新村办人员按挂点分工,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经常性催促检查。 6、重点专项督查。县新村办按建设工程和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深入细致,认真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真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并向乡镇和有关单位反响情况。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督查组反响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提高。 2、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制订督查方案,抓好督查落实。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村点催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县新村办要汇总督查情况,贯彻落实现场会、调度会会议精神,建立台帐,并印发督查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4、县电视台、新农村建设简报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弘扬先进,对工作不力、动作缓慢的后进村及时曝光。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