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江市综合档案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那么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灾害应急反响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标准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 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那么,结合吕梁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2、、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响。 4.工作原那么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平安。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为主的灾害救助应急管理体制。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负责灾害监测的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那么,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
3、产造成威胁和损失程度,为领导决策和 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2、灾情报告。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2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市民政局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的报告后,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和省 民政厅报告。 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市民政局上报,市民政局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上
4、报。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灾民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 求等。 三、预案启动的程序 1、根据灾害预警及灾情报告,市救灾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 落实救灾责任。 2、各成员单位及部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负责制定和
5、部署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 3.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 4.管理下一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 5.根据灾情开展情况派出现场指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决定请求省和其他市支援; 7.研究解决有关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救灾救济科科长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传达指挥部日常指令及催促指令的落实;2.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发布灾情信息; 3.制定自然灾害救助的具体方案;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联系 :0
6、3588235717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开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吕梁公路分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吕梁气象局、吕梁地震局、市粮食局、市播送电视局、吕梁日报社、吕梁工商局、吕梁国税局、吕梁地税局、市物价局、中国网通吕梁分公司、中国联通吕梁分公司、中国移动吕梁分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吕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吕梁分行、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消防吕梁支队、市红十字会。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7、;组织紧急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接收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储藏和调拨工作;负责灾区民房倒塌恢复重建和灾民根本生活安排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审核、拨付;催促落实地方各级财政救灾款列支,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保证救灾款 及时到位。 市开展改革委:负责灾害救助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加强对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储藏库的建设;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工程,协调有关方 面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灾区日常生活用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救灾应急和灾后恢复日常生活用品的组织供应。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情和旱情的测报分析工作;负责洪涝、干旱灾
8、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负责灾后水利设施 的修复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负责地质灾害灾情的评估和上报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动、植物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灾情评估和上报以及动、植物疫情的防治,组织灾民生产自救、灾后农业恢复和发 展生产。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负责森林火灾灾害评估、损失统计和上报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和疾病的发生、蔓延;保证灾区饮用水和食品 卫生平安。 市交通局、吕梁
9、公路分局:负责提供灾民转移交通工具;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和被毁坏的公路的抢修,确保运送抢险人员、救灾物资以 及转移灾民的道路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灾区治安稳定和交通有序。 市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勘察设计、抗灾设防、房屋建筑、恢复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及工程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受灾学校的转移,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 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吕梁气象局。负责天气、雨情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所需的气象资料,并参与气象灾情现场调
10、查、损失评估等工 作。 吕梁地震局:负责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地 震灾害的评估和上报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组织、调拨、供应工作。 市播送电视局、吕梁日报社: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灾区广 播、电视的恢复等工作。 吕梁工商局、吕梁国税局、吕梁地税局。负责灾民外出务工、经商、多种经营等经济活动及有关税费减免工作。 中国网通吕梁分公司、中国联通吕梁分公司、中国移动吕梁分公司:负责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救灾工作通信畅通。 吕梁供电分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中国农业银行吕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吕梁分行:按照
11、国家信贷政策,负责对灾区建设和灾民生活提供必要的信贷资金。吕梁军分区:协调驻军并发动受灾地区民兵预备役官兵参加抢险救灾,安抚转移灾民,帮助群众开展灾后重建,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应付和处置突发事件,消除各种灾害后果。 武警吕梁支队。组织指挥受灾地区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转移安置灾民,帮助灾区群众恢复重建。 消防吕梁支队:负责指挥全市消防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市红十字会:参加灾区伤病人员救治,负责接收国内外其他红十字会对口捐 助的物资和资金。 五、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规模大小、危害程度、损失情况,灾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特大自然灾害: (
12、1)倒塌房屋0.5万间以上; (2)因灾死亡30人以上; (3)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1万人以上; (4)7级以上地震;(5)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 (6)农作物绝收面积2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重大自然灾害: (1)倒塌房屋0.3万间以上,0.5万间以下;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4)6.5级以上,7级以下地震; (5)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 (6)农作物绝收面积1万公顷以上,2万公顷以下。 3、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自然灾害: (1)倒塌房屋0
13、.1万间以上,0.3万间以下;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3)因灾需紧急转移人数达0.3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 (4)6级以上, 6.5级以下地震;(5)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6)农作物绝收面积0.5万公顷以上,1万公顷以下。 4、未到达以上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自然灾害。 六、应急响应 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那么,根据自然灾害灾情级别的划分,确定四个相应级别的救助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县、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前期处置工作,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及
14、时派出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灾区,建立灾害救助前方指挥部,核实灾情,组织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根据灾区所需的救灾物资,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紧急调集或征集物资、交通工具等;紧急转移受困灾民,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提供临时平安住所,提供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捐助活动;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兄弟地市的紧急救助与支 援。 2.二级响应(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县、市人民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部署自然灾害应急与救助工作,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核实灾情;召集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商灾情,制定灾害救助应急方案;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调集和征集灾害救助物资、交通工具等;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提供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积极向省政府申请并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助 活动。 3.三级响应(较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时,灾害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