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直机关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 庆直计字20231号 XX市直机关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依据XX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印发的XX市2023年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XX市直属机关2023年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XX市直机关2023年 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要点 2023年,按照XX省和XX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人口和方案生育事业科学开展的总体部署,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扎实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在市直机关范围内力求利益导向、效劳关心、宣传倡导、
2、根底工作和作风建设上取得新的实效,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开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23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应正确认识人口开展趋势,不能因持续低生育水平,而无视人口素质与结构上的矛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坚持和重视宣传工作。加快流动人口效劳管理体系的健全步伐。积极参与实施“惠家工程工作。 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坚决制止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三、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率。要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正确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防止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
3、酒等孕前阶段综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方案,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并做好检后排查、总结。 五、做好五月份“宣传效劳月活动。今年是中国计生协成立30周年、省计生协成立25周年、市协会成立12周年,协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突出宣传效劳职能,搞好常规性和特色性纪念活动。 六、继续做好方案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国家和省人口计生药具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药具管理科学化。 七、加强流动人口方案生育效劳管理。深入贯彻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工作条例,完善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落实流入地效劳与管理。 八、不断完善人口和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方案生育家庭
4、特别扶助制度,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职工方案生育一次性奖励等法定人口计生奖励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方案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对象资格认定、资金匹配、资金发放、科学管理等工作。 九、推进人口和方案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单位要继续提高数据库信息质量,完善根底数据的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心行动。组织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公益宣传活动,树典型、创品牌。按照“五关心内容要求,确定重点关心对象,建立救助档案,切实做到解民困、暖民心。 十一、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按照XX市计 3划生育协会关于基层
5、方案生育协会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力争一次性通过市协会检查验收。 十二、继续做好人生杂志的订阅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方案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为方案生育家庭提供多方面的方案生育保障效劳。 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结合市直机关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队伍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效劳能力,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 十五、深入开展协会理论创新和调研工作。要围绕拓展效劳、生育关心、基层群众自治、流动人口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活动,力争取得新的成果。 主题词: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要点活动通知 报送:XX市
6、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机关局领导XX市直属机关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2023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第二篇:XX县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XX县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 皋人口计生发202342号 = XX县区人口计生委关于村居公共效劳中心 人口计生方面内容设置的指导性意见 202322年9月5日 一、环境布臵 一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领导组组长:一般由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干部担任 二村居方案生育协会理事会会一般由党组织书记担任 长:专职副会长:一般由退休干部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妇女主任担任 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当然理事,选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农民、方案生育老先进、村医生、致富
7、能手、企业老板、组方案生育信息员代表等社会贤达,兼顾分布在各村民小组 三村居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职责 1、宣传人口和方案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教育群众履行方案生育方面应尽的义务。 2、落实方案生育的奖励与优惠待遇,如实出具人口计生相关证明,做好流动人口的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工作。 3、发动育龄群众及时落实平安、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负责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协助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检查及随访效劳工作。 4、负责人口与方案生育信息的收集、核实、变更、上报工作。 5、组织方案生育志愿者开展生育关心“亲情牵手零距离效劳行动,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效劳。
8、6、落实全体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妥善解决正常工作的相关经费和组计生信息员报酬。 四人口和方案生育标语适量选择布臵 1、坚持以人的全面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坚决不移地实行方案生育根本国策 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开展问题 5、坚持“四个不动摇,做好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 6、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7、建设人力资本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8、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效劳、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方案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9、让方案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开展成果 10、倡导新风气,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
9、,建设新农村 1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2、奖励扶助政策好,方案生育帮养老 13、女孩男孩都是民族的希望 14、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 15、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国家民族未来 16、弘扬传统美德,救助贫困母亲 二、阵地建设 一村居人口学校要做到“五有。有教室、有桌椅、有黑板、有电视机、有室内环境布臵。 二计生效劳室根本要求: 1、房屋一间,面积25平方米左右。 2、牌子一块,可用2023年迎省“十五考核时本委统一制发的,也可用村公共效劳中心统一制作的。 3、资料及药具橱一张、办公桌一张、方凳或椅子56张,由镇区计生部门和村居解决。 4、b超检查床一张和宣
10、传图板一套,由本委统一制发。 三村务公开栏至少应公示当年照顾生育和享受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名单。其他相关公示内容附后 四村级农家书屋应有人口与方案生育的报纸、杂志、书籍20本以上。 五有条件的村居建人口计生网页,宣传人口计生知识、公示批准照顾再生一孩、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等情况及有关咨询效劳的人员与 。 三、有关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人口和方案生育领导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研究落实有效措施。 2、每月召开组方案生育信息员会议,收集、汇总、核实有关信息,布臵做好具体工作。 3、计生协理事会每季度、会员每年均至少集中活动一次,组织开展生育关心“亲情牵手
11、零距离效劳行动。 二村务公开制度 主要包括批准照顾再生育和享受方案生育奖励扶助等优惠政策的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和通过会议、播送及印发宣传品等途径公示。 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 1、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及方案生育志愿者,协助做好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效劳和“亲情牵手零距离效劳。 2、按村民自治章程要求,每年组织1-2次民主评议村级方案生育工作,听取村民或村民代表意见,对方案生育政策落实进行民主监督,维护广阔群众的合法权益。 3、本村居方案生育的重大事项由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由村居民委员会执行。 四技术效劳工作制度 1、开展计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
12、 2、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向育龄群众介绍四种以上避孕方法,提供可供选择的避孕药具,指导落实长效措施,开展紧急避孕指导与效劳。 3、协助镇计生效劳站开展孕情、环情监测,做好孕情跟踪等相关管理与效劳工作,发现终止妊娠的要弄清原因并及时报告。 4、协助镇计生效劳站组织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男性生殖健康促进以及中老年保健效劳。 5、认真记录各种效劳情况,台帐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认真、及时、正确填写育龄妇女药具需求效劳卡、村服用避孕药具人数统计表、村避孕药具发放登记表,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响监测。管好用好计生专用药具箱,备有一个月的周转量,按时定量
13、领发药具,领发率达100%。 六统计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组信息员会议,经常走访了解,及时收集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生育、节育、流动、迁移等信息,每季度收集人口根本情况信息,每半年收集奖励扶助信息,及时记载相关管理与效劳信息。 2、每季度至少与镇区计生部门微机信息核对一次,及时核对镇区反响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3、严格执行月信息变更报告制度,确保每月3日前将有关信息报镇区计生部门。 4、坚持如实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5、妥善保管变更信息报告单、各类报表等统计台帐。 附: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公示内容 一、XX省现行生育政策 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
14、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符合江苏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孩子的、非婚生育的,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户口不限条例第二十二条 1、夫妻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