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务中心项目审批直通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宝政发号文件要求,切实完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机制,经中心研究决定,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的帮办效劳制度,实行重大项目的审批“直通车,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大项目的范围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或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审批“直通车的内容 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涉及在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效劳事项提供全程审批帮办效劳。 三、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一)接待 1、中心总值班室负责重大项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申办事项内容,并及时做好登记。 2、重大项目申办对象直接到相关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的,
2、窗口人员应热情接待,同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二)受理 由业务科根据重大项目所需办理事项的情况,统一交由相关窗口受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相关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时向业务科汇报。 (三)办理 根据项目办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对重大项目的办理分别实行领办制、联办制、会办制和专人效劳制。 1、项目申办事项只涉及到一个窗口的,实行领办制,由业务科落实人员,引导申办对象到窗口帮助办理。 2、项目办理涉及到两个窗口的,实行联办制,业务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及时传递给联办窗口,并联办理。 3、项目办理涉及到三个窗口以上的,实行会办制。由中心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各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的联办会议,集中办理。 4、
3、对需报省、市批准的事项,实行专人效劳制,由相关窗口明确专门人员帮助申办对象去省、市办理。 5、各窗口对重大项目的办理要建立相应的台帐,做到一事一档。 (四)督查 督办科对重大项目办理事项的效劳效能加强跟踪督查和回访调查,对效劳不力,造成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的工作要求 (一)各窗口在重大项目的办理上,要对项目的效劳明确“一个人,对项目所需申办材料及收费做到“一口清,对项目申办材料的指导、审查、审批实行“一条龙。要改良效劳方式,优化效劳流程,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帮办。要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原那么上内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外资企业在7个工作日
4、内报市审批,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到随到随办。 (二)业务科要加强与各窗口的业务协调和衔接,做好重大项目的接待、登记、事项交办、全程效劳等工作。 (三)各科、各窗口要密切配合,对重大项目效劳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确保中心内部运作一盘棋、效劳项目高效率。 五、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中心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调整投资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项目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两个领导小组都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业务、督办的负责人任副组长,业务科、督办科和相关窗口的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业务科负责。 各窗口负责人是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好涉及本窗口效劳事项的全程帮办工作。同时加强各镇区审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本镇区重大项目帮办效劳中的积极作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