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平安工器具管理制度 1. 平安工器具出、进库由领出人保管并负责归还和在进出单做好登记。2.平安工器具只能用于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3.平安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要进行详细的外观检查,如不符合平安检查标准的,不准使用。4.按规定无“试验合格证标签的、无编号或编号不清楚的,不准使用。5.工作人员应了解、熟悉所使用的平安工器具的性能,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要求标准使用,不得超铭牌、超范围使用。6.员工应对个人专用的平安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试验合格负责。7.个人专用的平安工器具如平安帽、平安带等存放在固定位置上。8. 绝缘工具应保持清洁、枯燥,并与地面、墙壁隔离。9.运输过程中应将绝缘工器具装在专用的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污损。10. 工作车辆返回后,绝缘工具必须放回专用工具房保管,禁止滞留车上过夜。11. 因违章行为、成心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丧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