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处置方法新版本 重庆建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方法 为进一步标准公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工作,增强企业内部管理透明度,充分调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廉政建设,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废旧材料处置小组,负责工程部废旧材料(设备)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严禁工程部自行处置剩余废旧物资。 组长。公司分管物资领导。 监督部门。纪委。 主管部门。物资管理部。 主责部门。各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 二、职责和分工 1、分管领导负责对全公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置进行全面的管控。 2、公司纪委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全司废旧材料(
2、设备)处置进行监督核查。 3、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废旧物资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司废旧材料(设备)处理进行管理。 4、各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的材料部门是废旧材料(设备)处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废旧材料(设备)的归集、整理、联系等事宜。各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应成立由书记负责,材料、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废旧材料(设备)处理工作小组,负责按公司的制度执行废旧材料(设备)处理工作。 三、处置原那么 1、工程部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且不能再回收无再使用价值。 2、对工程造成平安隐患,影响工程质量。 3、废旧材料(设备)单笔三万元以下(含三万元)报材设分公司批准;单笔三万元以上的报废物资,必须报集团公
3、司批准。 四、处置程序 1、由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递交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告,经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物资管理部、纪委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 2、根据城建集团物资管理方法的要求,单笔金额大于三万元以上的报废物资,应由本司物资管理部递交处置报告到集团材设分公司,经集团领导审批后,由材设分公司牵头,会同公司企法部、成控部、审计部、财务资产部、总工办、所属分公司、工程经理部共同监督方可进行。 3、由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递交申请及三份以上收购方的报价单到公司物资管理部,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对报价单进行公示,物资部收集公司和工程部推荐的其他收购方。处置单位应收取投标或议标保证金,其金额以废旧材料(设备)的数
4、量多少商定,中标者假设不愿收购,其保证金不退还;未中标者全额退还保证金。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废旧材料的收购单价及中标单位,物资管理部、纪委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常务经理签字确认。 4、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并根据废旧物资材料(设备)数量的多少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收购废旧物资材料(设备)过程中,如中标单位择优淘劣,不按约定范围收购,那么属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应表达公开、公正、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原那么。尽可能采用电磅过磅,过磅时需4人监磅,公司纪委1名、物资管理部1名,工程部2名职工代表(无职工代表,可派2名自有职工)经办,过磅后必须妥善保存过
5、磅单据,以作为结算依据;其处置汇总表必须由职工代表、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6、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完毕后,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必须完整提供废旧材料(设备)申请处置报告及批复、购销合同、收购方报价单及报价汇总、磅单、处置汇总单、财务收款凭证等复印件交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建立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台帐,标明处置时间、数量、单价及金额等。 7、废旧材料(设备)处置资金必须全额上交公司财务资产部,不得私自截留挪用。公司财务部门对收到的资金列入所属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的 收入,并将资金的走向进行公示。 五、其它规定 1、各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的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必须在公司物资管理部、纪委等
6、部门监督下进行,严禁擅自处理。 2、废旧设备处置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根据实物的残值进行合理处置,严禁采用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交换。 3、各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必须将废旧材料(设备)处置全过程(如:处置的时间、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及时向职工进行公示。 4、对违反本方法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公司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 5、各二级单位、工程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管理方法执行,如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经济罚款。 第一条擅自处置废旧物资,无任何手续资料,资金未上交,处分金额为 元; 第二条处置废旧物资有局部手续,手续资料不全,资金未上交,处分金额为 元; 第三条处置废旧物资手续齐全,资金未上交,处分金额为 元。 6、本方法由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