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主任在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上的讲话 人大主任在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人民陪审员, 同志们: 前段时间,市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经过推荐、审查、筛选、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确认了首批名品行良好、公正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的人民陪审员,今天又正式向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在此,我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衷心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主动地参与人民陪审,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
2、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表达民主政治的一项现代司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局部。为适应新形势开展需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和作用,去年月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规定自今年月日起施行。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表达,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保障。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局部,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第二,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
3、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既充分表达了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又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第三,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陪审员参与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约束法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作用。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人民陪审员是人大任命,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就是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的具体表现,是人民将这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授予你们,你们要肩负起这项荣耀而神圣的使命,
4、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句话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同时,又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应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大家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大家来自基层,熟悉基层的民情民意,是群众的代表,正是有了这样的根底和条件,人民陪审员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格局,要求审判工作实行新的审判方式,人民
5、法院的专业审判人员都要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而对人民陪审员这支非专业的审判队伍来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大家一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知识,不断增长法制水平;二要积极参加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在陪审过程中,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另外,作为一名陪审员,除了具备参与审判工作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审判工作之外,还应结合自身优势,思考在其他方面发挥作用。这里,我提三点作为参考,一是当好法律宣传员,除了审理案件,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二是当好司法监督员,要监督好法官依法
6、独立审理案件,防止司法腐败产生,要抵抗其他机关、个人等影响审判独立的因素介入审判当中;三是当好协调员,加强法院和当事人之间、法院和社会之间的协调,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一些猜疑和误解,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奉献力量。范文先生版权所有 三、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执行陪审职务的待遇等方面都作了明确标准。我们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增强参加审判意识,要发挥好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关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使决定的实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建议市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工作,使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和地位有正确的认识;使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理解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