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理厂与财产保险合作管理方法 推荐修理厂合作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目的 (一)标准与推荐修理厂的合作,有效防范维修环节的欺诈风险与理赔渗漏。通过标准合作协议,明确修理厂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标准对推荐修理厂的管理,有效控制合作风险;不断丰富和完善手段,有效防范维修环节的欺诈风险和理赔漏损。 (二)提升车险理赔效劳水平。通过建立全国维修合作效劳网络,将有雄厚实力的修理企业及地区影响力较大的修理企业融入到全国维修合作效劳网络中去,构建一流的车险理赔效劳平台;通过标准合作,提升事故车辆的维修质量和维修效劳水平,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以维修资源换取增值效劳资源,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整合理赔资
2、源,以效劳促开展。通过加强理赔与承保的互动,进一步整合理赔资源,提升车险理赔效劳水平实现以效劳促开展,支持车险业务开展。 第二条推荐修理厂合作类型 公司根据修理厂的维修资质、与公司业务合作规模、合作深度、合作效益、效劳资源等因素,选择社会信誉好、技术能力强、对公司开展奉献大的修理厂作为公司事故车 1 辆的推荐修理厂。 原那么上,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一类和二类汽车维修单位(包括4s店和综合类修理厂),分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理赔效劳需要,按规定的程序,可确定为推荐修理厂。符合本方法规定的条件,可在推荐修理厂设立定损分中心。定损分中心是公司与推荐修理厂合作,在推荐修理厂营业场所内设立远程定损终端,为在本厂
3、修理的公司客户提供车辆定损远程效劳的非经营性实体。 符合本方法规定的条件,可在推荐修理厂设立理赔效劳分中心。理赔效劳分中心是公司与推荐修理厂合作共同设立的,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拆检、集中定损,受理客户提交的理赔单证,提供汽车相关效劳(如道路救援、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咨询等)的非经营性实体,理赔效劳分中心原那么上设立在合作的4s店。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推荐修理厂,公司可与其签署直赔效劳合作协议,提供直赔效劳。 第三条推荐修理厂的功能 (一)为公司车险客户提供车险理赔效劳,主要包括: 1.引导出险客户向95518专线报案,严禁代客户报案;2.遵守与我公司签署的遵守与我公司签署的换修标准和维修价格协议,
4、根据公司的定损单,快速保质对推荐送修车辆进行维修;3.协助受理客户提交的索赔资料并上传给公司; 2 4.为客户提供索赔指引;5.根据与我公司签订的推荐修理厂合作协议,向公司客户提供免费洗车、车辆检测、代办年审、代步车等增值效劳。 (二)协助我公司对汽车零配件价格、客户信息的收集、共享、维护。 (三)宣传我公司的产品和效劳优势,不断改进效劳品质,树立和维护合作双方的效劳品牌。 第四条定损分中心功能 在推荐修理厂职能的根底上增加远程定损效劳职能,即。选择局部推荐修理厂,在其营业场所设立远程定损效劳终端,为在本厂修理的公司客户提供车辆远程定损效劳。 第五条理赔效劳分中心功能 公司通过派驻理赔团队人员
5、进驻理赔效劳分中心,在推荐修理厂职能的根底上增加系列效劳职能,主要有:进行第二现场查勘效劳;对公司承保的出险车辆或第三者车辆提供集中拆检、集中定损或根据客户要求上门定损、理赔单证收集等效劳。 第六条推荐修理厂的义务 (一)提供我公司在修理厂运营所需的办公场所及设备。 (二)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我公司派驻人员,协助参与车险理赔效劳工作。 (三)提供客户车辆道路救援效劳。 3 (四)客户在理赔过程中与我公司意见不一致时,做到客观公正,积极配合公司妥善处理。 (五)合作期间对我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推荐修理厂的设立第七条推荐修理厂设立的原那么 各级分支机构设立推荐修理厂时,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6、: (一)客户效劳原那么 推荐修理厂的设立,要从方便客户维修出发,合理布局,构建覆盖全国的维修合作效劳网络。 (二)促进业务开展原那么 要遵循“通过理赔资源提升业务开展核心竞争力,以理赔资源整合效劳资源的原那么,有效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和效劳水平的提升。 (三)本钱控制原那么 推荐修理厂要在保证维修质量和效劳质量的前提下,与公司紧密合作,共同做好客户效劳、本钱控制和理赔反欺诈工作。同时,应考虑理赔效劳运营本钱,尤其是理赔效劳分中心的运营管理本钱。 (四)严格设立,定期调整原那么 拟设立的推荐修理厂必须符合本规定中推荐合作修理厂设立条件,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优胜劣汰。 第八条推荐修理厂设立
7、的条件 4 (一)推荐修理厂的设立条件 推荐修理厂的设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推荐修理厂原那么上为二类以上(含二类)综合类修理厂、特约维修厂、4s店。 2.能够修理约定车型各种复杂程度的事故车。 3.具备维修约定车型的专用设备。 4.操作流程符合各种技术复杂程度的工艺要求。 5.具备约定车型的技术资料并能在规定期限内更新。 6.从业人员技术资格符合国家规定。 7.必须具备与公司推荐配件网络的对接功能,认可公司认证或推荐的购置渠道,保证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产品。 8.在合作过程中,除生产厂家调价外,应确保双方共同认可的汽车零部件和工时费价格(尤其是工时费价格)的根本稳定。 9.推荐修理厂在
8、提供保险车辆的修理效劳时,应承诺对车辆的修理质量和修理工期承担全部责任,修理过程中修理费用如有增减,修理前应及时通知公司和客户,否那么超出局部由维修企业自行承担。公司推荐送修的事故车辆,由于推荐合作修理厂提供的配件品质或维修技术等原因造成车辆没有到达规定的合格标准,应免费对车辆进行重新维修。当客户要求不在推荐合作修理厂重新维修时,推荐合作修理厂承担所有的后续维修费用。 2023.必须开设针对公司客户的保险事故车辆快速维修通 5 道。 11.必须公布事故车辆维修质量保证范围并接受客户及公司对修复完成的车辆进行质量复检。 12.推荐修理厂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13.必须接受公司定
9、期的考核评审。 (二)定损分中心设立的条件 定损分中心的设立,除必须符合推荐修理厂的全部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那么上是为一类的综合类修理厂或4s店。 2.提供设立远程定损所需要的设备。 3.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定损操作。 4.提供必要的效劳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理赔效劳分中心设立的条件 理赔效劳分中心的设立,除必须符合推荐修理厂的全部条件外,设立分中心的修理单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理赔效劳分中心原那么上设立在与公司合作的4s店,且年代理保费原那么上500万元以上。 2.修理单位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定损操作。 3.修理单位提供必要的效劳场所和办公设施。 4.修理单位
10、承诺协助配合外修事故车辆的拆检、定损。第九条推荐合作修理厂设立的程序 (一)各地市级分公司对拟合作的修理厂进行考察,主 6 要考察维修实力、维修费用标准的优惠条件、职场及其配套设施、效劳便利等内容。 (二)对于符合本规定中设立条件的修理厂,由地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与修理厂进行合作洽谈,商定合作条件和合作内容。 (三)合作洽谈成功后,对于拟设立推荐修理厂、定损分中心、理赔效劳分中心的,由地市分公司理赔分中心向省级分公司理赔事业部申请,申请时需说明拟合作修理厂的根本情况、双方的合作情况、拟合作类型、设立的理由等,经省级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审批同意后,由地市分公司及以上分支机构按照公司协议范本与修理厂签订合
11、作协议,并于签署后15日内向省级分公司理赔事业部报备。 (四)地市分公司申报推荐合作修理厂向省级分公司提供的材料: 1.修理厂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假设有业务合作,需提供代理车险的保费说明。 3.拟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4.各地市级分公司理赔中心的申请说明。 (五)签订协议后,发放根据公司统一logo制作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xxx分公司推荐修理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xxx分公司定损分中心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xxx分公司理赔效劳分中心铜匾。 7 铜匾由各省级分公司根据总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委托相关厂家制作后下发到各地市理赔中心,由理赔中心负责在推荐修理厂内挂牌。定损分中心、理赔
12、效劳分中心如需要制作广告灯箱可参考附件中的广告设计图及理赔标准化手册车险分册中的“理赔职场标牌标识的vi标识标准进行设计。 (六)根据公司的规定,按照推荐修理厂代码管理规定进行编码,并维护到车险理赔系统中。 第三章推荐修理厂的运营管理 第十条加强对推荐修理厂的合作管理,保证合作运行标准、合规、高效,保证效劳的便捷。 (一)推荐修理厂要接受社会监督,对接到举报或投诉的,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反响理赔中心,同时向举报者或投诉人反响处理结果。 (二)推荐修理厂应确定专人为保险事故车辆提供效劳,积极配合我公司做好客户事故车辆交接工作,以保证保险事故车辆及时拆检、准确定损。 (三)推荐修理厂
13、承修的保险事故车辆要建立修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随时接受我公司审核。 (四)推荐修理厂必须对公司推荐的维修资源派专人进行逐一的跟踪,对未进厂维修的车辆进行分析,对于涉及自身原因要及时改进,以提升维修效劳品质。 8 (五)推荐修理厂应积极协助我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提供技术支持,并按照我公司定损工程和核定的维修金额承修。定期和不定期向我公司提供零配件的最新价格变化数据信息。 (六)推荐修理厂必须建立完善的效劳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维修时效、维修质量,提供维修过程中的全流程效劳。 (七)推荐修理厂应对配件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严禁使用伪劣配件,确保配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八)推荐修理厂应保证维修质量,
14、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保修期,并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九)推荐修理厂因修理质量不合格导致返修,或客户要求到其他修理厂重新修理,以及由于进出厂检验失误导致在有关损失工程上发生争议的,应承担此局部损失。 (十)推荐修理厂如是特约维修站,应向公司提供该车系的配件价格及优惠比例。 (十一)与推荐修理厂建立推修资源信息互动机制。各地市分公司需每月向有保费合作的推荐修理厂提供上月我司向该厂推修的维修金额、维修数量、出险率、赔付率等信息,同时推荐修理厂也将上个月公司送修的事故车辆维修清单,反响地市级分公司理赔中心,分析客户流失原因,提高送修成功率,形成保险公司、推荐修理厂、客户三方共同利益体。 (十二)推荐修理厂要与我公司密切配合,防止三方产 9 生纠纷。 (十三)推荐合作修理厂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必须在厂区明显位臵悬挂由我司统一授予制作的资格牌匾。 第四章推荐修理厂的考核第十一条成立专门的考评小组 各地市级分公司理赔中心应成立专门的考评小组,作为保险事故车辆修理合作网络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修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