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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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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2023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方案和2023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一是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催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兽药gmp,实现合格兽药出厂;二是继续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三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成心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标准龙头企业等集中供应使用兽药行为;四是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提高我省市场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下大力清缴假劣兽药,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开展,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平安。年内实现兽药产品

2、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到达98%以上。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等公布的品种,以及标称防病,治病,促生长等用途,但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其他兽药,产品; 2。假劣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改变配方,改变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包括2023年以来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等; 3。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 4。兽药标签不标准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5。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 6。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7。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许可证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

3、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8。畜禽产品中禁止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二)重点单位 1。兽药生产企业。2023年以来列入农业部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生产企业;群众举报兽药质量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 2。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农业部和省兽药质量通报中出现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兽药经营企业;群众举报,省兽药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经营企业;无证经营单位。 3。兽药使用单位。大型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养殖,孵化企业;骨干动物诊疗单位;承担统一供药行为的兽药使用单位或个人;群众举报,省兽药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使用企业;兽药残留监控阳性样品

4、来源单位。 (三)重点区域 长期以来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市县;曾经出现兽药残留问题的市县;畜牧业主产区和兽药生产企业集中区;动物性产品主要出口地区;兽药经营相对集中及与外省接壤的地区;群众举报问题兽药较多的市县。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gmp,强化兽药生产企业监管 一是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检查,省局组织兽药gmp验收检查和飞行检查,全年覆盖面到达80%;借助兽药监督员巡视检查,市畜牧兽医局每个季度覆盖面到达90%,县畜牧兽医局每个月覆盖面到达20230%。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 二是继续实行兽药新建工程论证制度。对拟建工程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重复

5、投入,盲目生产,引导行业健康开展。 三是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gmp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培训。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列入农业部和省重点监控的企业,实行产品批签发制度;对两次以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二)加强兽药经销市场整治 一是继续推动兽药gsp标准经营市场。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XX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标准,并搞好宣传,培训活动。争取年内验收经营企业到达202300家以上。 三是提高兽药执法效果。曝光假劣兽药信息,严厉打击重点区域非法企业,非法产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

6、件处理信息反响制度,标准执法行为。 (三)加强兽药使用管理 一是积极宣传兽药知识。积极宣传国家兽药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普及兽药平安使用常识,提高养殖户用药水平。 二是标准养殖用药行为,完善养殖场采购,使用制度,做好兽药采购记录,按照规定使用兽药,执行休药期规定,完善用药记录和兽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药使用监管记录,加大对使用原料药,过期药品,人用药品的查处力度,标准养殖用药行为。 三是加强对兽医诊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四)加大兽药抽检力度 组织实施我省兽药监督抽检方案,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标准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

7、品通报,处分力度,提高兽药合格率。 (五)加强兽药残留监控 组织实施我省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方案,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 (六)加强人员队伍培训教育 指导各级畜牧部门对市县分管兽药人员,官方兽医,诊疗机构的诊疗人员,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对兽药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要加强对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端正态度,加强领导,成立市,县二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严格执法,组织落

8、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有重大案件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五,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23年2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月,制定我省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下达我省2023年兽药监督抽检方案,2023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3月至11月,深入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三)总结阶段 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全省将于12月份进行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总结,并向农业部报告。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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