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制度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制度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平安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平安卫生管理细那么。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平安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
2、废弃物,随时去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平安。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学校举行各种比赛,要经常清扫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平安卫生要求。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平安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平安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平安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平安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学校平安后勤处对公共场所做好平安监督、检查。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官山九年制学校 2023.3.5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