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综合科: 1、宣扬贯彻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条例;起草法规文件;报告法规工作。 2、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查处统计执法案件。 3、负责全区的统计登记工作。 业务科: 1、负责所属基建、更改及房屋开发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 2、负责所属的工业、交通运输及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 3、负责所属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 4、负责所属独立核算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劳开工资执法检查。 5、对辖区所属效劳业等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6、辖区内三资企业等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信息中心 1、担当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根底统计资料的搜集、加工、整理、上报,进行统计分析猜想、统计报告,开展统计信息询问效劳。 2、担当国家的大型普查、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专项调查、抽样调查任务。 3、负责对本地区统计调查单位的名录库管理,基层统计工作指导,统计数据资料的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4、负责本地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建设工作。 5、负责对本地区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 6、完成上级政府和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