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电功率因数 用电功率因数是用电负荷的有功功率P与视在功率S的比值。用电功率因数常以用电负荷电流I与电压U之间的相位差 角的余弦表示,即cos =P/S。 电力用户内部大量的供用电设备,如变压器、感应电动机、电力线路等,是根据电磁感应原理工作的,是感性负荷。它们除从电力系统吸取有功功率外,还要吸取无功功率。无功功率的消耗导致用电功率因数降低,因而占用了电力系统发供电设备提供有功功率的能力,或增加了发送无功功率的设施,同时也增加了电力系统输电过程中的有功功率损耗。因而世界各国电力企业对电力用户的用电功率因数都有要求,并按用户用电功率因数的上下在经济上给予奖惩。 规定及奖惩 世界各国的电力企业要求
2、用户的用电功率因数一般在0.85左右。 我国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其他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超过或低于以上标准的,按规定比例减或增应收电费总额。用电功率因数计算方法为月内功率因数加权平均值。 提高功率因数的方法 有提高自然功率因数和人工补偿两种。 提高自然功率因数 未装设人工补偿装置时的功率因数,称为自然功率因素。一般从设备选择和运行上采取措施减少无功功率需要量,提高自然功率因数。如合理选择感应电动机,使其额定功率与拖动的负载相匹配;调整变压器负荷分配使其在最正确负荷状态下运行;合理安排和调整工艺流程,改善机电设备的工况;控制机床、电焊机等用电设备空载运行的时间;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同步电动机代替感应电动机等。 人工补偿 装用无功功率补偿设备进行人工补偿。电力用户常用的无功功率补偿设备是电力电容器,又称并联电容器、移相电容器、静电电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