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农村集体财务清理通知 各村庄: 为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根据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财务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账外收支、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等。 二、清理时间 自3月7日开始,至3月20日全面结束。 三、清理范围、方法及要求 1、货币资金清理。对村庄货币资金进行盘点,重点解决白条(或单据)抵库、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问题。同时,对村庄的现金、代管款进行账务核对,确保余额一致。 2、账外收支清理。对尚未结算入账的所有收支事项,分“日常
2、收支和“基建投资两类进行清查,并在整个清理工作结束前,履行相关民主程序和审批程序,将其纳入账内核算,将村庄账务结清。对个别项目尚未完成,暂时无法入账的,要全部填报?未结算收支事项报告单?,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理确认。 3、经济承包合同清理。经济承包合同清理的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不包括土地延包合同、向村民零星发包的机动地承包合同。对村庄所有正在履行的承包合同,经管中心要逐份清查,并在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登记表中明细登记。 4、债权债务清理。对账内、账外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其中账外债权债务要逐笔清理登记。 5、签署?财务清理确认书?。财务清理结束后,村财务负责人要签署?财务清理确认书?,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无遗漏。 6、做好资料保管。财务清理时,各村要将村庄重要的财会资料,如土地台账、经济合同等,移交办事处经管中心暂时管理。 7、做好换届期间收支控制。在村庄财务清理结束后,到换届选举结束前的期间内,要暂时冻结村庄的经济活动。对确需发生收支业务的,必须事先报管区、经管中心和办事处领导批准。同时要做好财务收支结算,不得再发生新的未结算事项。 8、财务清理结束后,经管中心要逐村写出清理报告,连同有关清理报表与资料一并存档保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