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平安员职业健康职责 (1)在工程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工程经理贯彻上级平安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催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定工程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催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平安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工程,有权且应立即下达停工整改的决定,并及时向工程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撤离现场。 (5)具体落实执行工程平安生产奖罚规定。 (6)负责组织工程平安活动。参加平安会议
2、,掌握工程平安动态。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 (8)按照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及当地安监站要求整理工程平安管理资料,并负责保管和归档工作。 (9)负责平安生产统计和工作总结。 (10)负责组织工程人员的平安意识教育、平安技术教育,催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平安教育。 (11)做好现场平安巡视,参加定期平安检查。 (1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好外部劳务队伍施工人员登记。 (13)负责工程平安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办理平安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14)遇有重大平安隐患或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参与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 (15)必须参加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工程平安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平安生产情况,并认真催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