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 (一)根本原那么 1、协作协作。建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协作。 2、突出重点。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汇总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综合争辩后向区协调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 3、整合创新。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建设,实现建设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健全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分析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及运行状况,争辩需要协调的问题,并按分工处理。对需要上报区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事宜做好预案争辩。 2、催促检查制度。以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催促检查主体,重点催促检查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动态、工作进度及进展趋势。 3、信息联络制度。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驻村指导组、各责任部门工作组保持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信息。各牵头责任部门及驻村指导组要准时把握工作动态,定期向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信息。 4、工作报告制度。以简报形式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区协调领导小组、驻村指导组、各责任部门、相关各街道和村通报建设状况。重大事项准时报告区协调领导小组。 5、工作调查争辩制度。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题调查争辩,形成调查争辩制度,向区协调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