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 镇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的根本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那么,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各位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好自己本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好平安生产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对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体党政领导干部对平安生产工作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的具体安排 党委书记同志 1.对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对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控制负
2、重要领导责任。 2.每季度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镇长同志 1.履行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平安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较大以上生产平安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季度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党委专职副书记、人大主席同志 1.履行主管和分管的党群、政法、信访、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青、妇、老干、政工人事、机关内务等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协联工委主任同志 1.履行主管和分管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应急管理、消防、农电、经管、消协、机关后勤工作等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
3、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同志 1.履行主管和分管的民政、残联、统战、文化、教育、播送、卫生、工商联、宗教事务等工作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同志 1.履行主管和分管的武装、民兵预备役、林业、交通、平安生产、统计、招商引资、工程建设、企业、商务流通、工商等工作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副镇长同志 1.履行分管的国土、科技(素质教育)、城规、环保、劳动保障
4、、城乡环境卫生同治等工作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副镇长同志1.履行分管的农业、农机、动物防疫、能源等工作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政协联工委副主任同志 1.履行分管的水利、移民、邮政、电信、保险等工作领域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分管领域的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2.每月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1次以上 三、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的具体内容1.检查各职能部门平安生产监管履职情况,; 2.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平安生产会议决策、操作规
5、程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平安生产行政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4.平安生产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平安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企业平安投入、平安费用提取和使用以及平安生产保证金或责任险执行情况; 5.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平安许可等证照情况和平安生产责任状签订、年度平安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6.平安教育培训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平安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平安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6、 8.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 9.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及其落实情况。 四、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的本卷须知 1.标准检查方式。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入调查了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平安生产工作情况。 2.严格检查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催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催促。 3.要强化检查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严禁检查过程中走形式、走过场。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要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4.狠抓监督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并纳入平安生产考核。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