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三明林校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标准学校考勤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凡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因事外出、出差或生病无法上班,必须履行手续,按规定请假,按时返回科室销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出勤情况,作为教职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1.行政坐班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开始刷卡(或签到,下同),下班按规定下班时间开始刷卡,超过规定下班时间20分钟后停止刷卡。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含5分钟)前刷卡的,视为按时上班;在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后或规定下班时间前
2、刷卡的,视为迟到或早退,其中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1分钟至规定下班时间前31分钟内刷卡的、每次上班或下班无故未刷卡的,均视为旷工半天。 2.确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无法及时刷卡者,应事先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分管校领导)说明,并于次日由所在科室出具证明,经科室负责人(校分管领导)审签后交政治处。证明格式由政治处统一印制。 3.教师由当天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按上下课时间负责考勤。当月考勤情况教务处统计后于次月3日前交政治处。 4.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凡调课必须事先经教务处审批,且月调课不得超过3次(含3次,每次2课时),超过3次的,按事假处理(每1 调一次课,按事假1天计)。凡擅自调课的,一经发现,
3、调课方按旷课处理,涉及调课教师不计课时。 5.全体教职工会议由政治处考勤,不得无故缺席。每周二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以办公室或政治处黑板通知为准,不进行个别通知(临时会议除外)。 6.哺乳期(一周岁内)女教职工,上下班可延迟或提早15分钟(教师上课除外)。 7.寒暑假、公休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值班统一由学校安排,办公室或政治处当天值班科长负责考勤,考勤情况于假期结束后三日内交政治处。 8.校领导和学校驾驶员因工作关系等原因上下班不进行刷卡考勤,驾驶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9.政治处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的检查、监督和统计工作。 2023.当月考勤情况于次月3日张榜公布。 二、出差管理 1.出差人员均应填
4、写出差审批单,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交政治处,另一份回附财务报销用。出差审批单由政治处统一印制。 2.省内出差:中层干部3天以内(含3天)由校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审批;一般人员7天以内(含7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校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审批。省外出差:一律由校长审批。 3.出差补贴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三、各类请假管理 1.凡请各类假均须填写请假条,按规定审批后交政治处。因 故需延长假期者,应在假期未满前续假,假期结束应按时返回学校,并办理销假。凡未按规定请假、续假或超假而未上班(上课)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2.各
5、类请假的审批: 事假、伤病假。5天以内(含5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校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审批。凡伤病假4天以上(含4天)的,必须附病历诊断书或有关证明。 婚丧假、产假(含方案生育假)。由科室负责人、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审批。 探亲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脱产参加学历教育人员离校前,一律按事假审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校领导请假按省厅规定执行。 四、考勤(课时)奖管理 考勤(课时)奖按天(课时)计算,按月发放。 1.凡遵守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坐班人员全额发放考勤奖,教师按实际课时计发课时奖。 2.坐班人员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半天
6、考勤奖;每旷工半天,扣1天考勤奖。教师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课时奖;每旷1课时,视为旷工半天,扣2课时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2023次或旷工(旷课)3天(6课时)的,不发当月考勤(课时)奖。 3.考勤弄虚作假的(政治处将不定时查岗),每发现一次视为旷工1天,扣2天考勤奖(4课时奖),当月累计3次,不发当月考勤 奖。 4.当月事假累计7天以内(含7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考勤奖,7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勤奖(课时奖)。 5.当月伤病假(工伤假除外)累计3天以内(含3天)的,免扣考勤奖,4天以上的,从第4天开始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考勤奖。超过2个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婚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
7、执行,累计7天以内(含7天)的,考勤奖照发,7天以上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考勤奖。 7.经组织批准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按实际出勤时间计发考勤奖。 8.出席周二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的,专任教师计发半天考勤奖。缺席1次,按旷工半天,扣1天考勤奖(2课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1.当年累计旷工(课)1天(2课时); 2.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4次; 3.当年累计事假超过2023天(20节); 4.当年累计病假超过1个月; 5.在教研组评比中当年累计扣分达5分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六、本规定自下文次月起执行。凡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oo六年十月 第二篇:福
8、建三明林校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福建三明林校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民主、科学的决策的过程,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党组织能否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关键在于决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根底上,是否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的意愿,是否按客观规律办事。 1、明确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2、标准征求意见的程序。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
9、的范围提前周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 3、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4、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标准化、程序化。 第三篇:福建三明林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福建三明林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制度保证。做
10、好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与常抓不懈结合起来,把个人自觉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制度保证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先进性要求落实到开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实现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二、构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根本内容 参与决策机制。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党组织要有效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进入决策机构的党委成员不能取代党委会,这是党的组织保障机制。二是有必要的制度保障机制,但凡决策机构行将决策的重大问题,党委会要先进行
11、讨论研究,向决策机构提出党组织的建议;决策机构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党委会对决策方面的意见,以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党委会讨论的意见,作为一种导向和建议,决策机构的决定才是最终决定,党委会要尊重和支持决策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作用发挥机制。一是在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中,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三是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用党的理论、信仰、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引领和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精神、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的形成。 自我管理机制。一是制定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实践证明,运用制度来管理约束党员和党
12、的组织,使党的建设和运行标准化,能有效地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二是认真贯彻党员开展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开展党员的工作。做好开展党员工作,这不仅是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的需要,而且具有更深层次的战略意义。三是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工作运行机制。学校开展党建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隶属关系要明确、工作运行机制要顺畅,否那么就无所适从。建立党建工作“三级联创制度是当前省属在外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的一种新型管理方式,如何进一步做好“主办管理原那么和“属地管理原那么是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是否顺畅的关键。 效劳工作机制。学校党建工作要坚持把学校的开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
13、学校开展效劳。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完成学校的中心任务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要建立党组织定期联系、 沟通制度,增强为学校效劳的功能,帮助学校解决教学、科研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要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向师生员工宣传、教育和效劳的本领,在宣传中加强教育,在教育中达成共识,在效劳中赢得信任和支持。 监督协调机制。一方面要严格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扩大党内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学校党员在工作生活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拓展监督渠道,建
14、立群众和学校党委定期评议制度,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群众监督、自下而上监督和自上而下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另一方面更要切实履行监督校长依法办学的责任,对学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催促改进,不能视而不见,任其开展;同时,学校党委要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努力构建校党政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尊重、密切合作的良好格局。 第四篇:校本培训考勤制度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校本培训的学习纪律,确保校本培训的学习成效,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
15、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 6、缺席。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按旷课论处。 7、签到。培训不签到者按旷课论处。 二培训考勤情况与校本培训奖惩制度挂钩,每学期公布一次。另外,每个月缺席2次者,取消其本月满勤奖;每学期缺席三分之一者,按教师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执行。 三培训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第五篇: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