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各领导工作分工的具体安排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政府区长、副区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接分管财政局、人事局和编委。 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联系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安消防科、防暴大队,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政法、城乡建设、拆迁、人防、旧XX县区改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建设局、拆迁办、人防办、旧XX县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制度改革、扶困再就业、社会保障、司法、民政民族宗教、社区建设、残联、审计和监察工作,分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就业局)、再就业效劳中心(包括扶困办)、司法局、民政
2、民族局(包括老龄委、社区办和殡葬管理所)、残联、审计局和监察局。 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联系工商分局、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及金融机构,负责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统计、旅游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分管区统计局、旅游局、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和工商联。 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负责全区方案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爱国卫生和档案工作,分管区计生局、文体局、教育体育局、档案局、卫生局(包括爱卫办)。 政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联系区国、地税分局,负责全区工业经济、平安生产、招商引资和新党政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分管区经济方案贸易局和裕隆工业功能区, 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负责全区农、林、牧、水、蔬菜、扶贫和土地工作,分管区农牧林业水利局、乡镇街道企业管理局、扶贫办、土地局、桃花乡政府、政府和办事处。 副区长协助同志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城市管理、环卫、环保、信访工作,分管区科技局、科协、环保局、市容管理局(包括环卫局和城管大队)和信访局。 调研员协助同志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助理调研员协助同志工作,负责财政局的全面工作。 助理调研员协助同志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的全面工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