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商洛西南部,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地形复杂,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既属传统型山区农业县,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老、少、边、穷山区贫困县,全县辖25个乡镇(14个建制镇、11个乡),205个行政村,2个社区,202360个村民小组,73240户、283312人,其中农业人口26.59万人。 现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予以汇报: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于99年正式逐步展开,特别是xx年省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我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屡次向县委、政府汇报,赢得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借国务院公布实施的
2、法律援助条例之东风,又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县编委的大力支持,去年,9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成立“XX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定编3人,系事业单位建制。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因,人员暂时未到位,此项业务由县局基层股代办。为了扎实认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县局在全县基层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主要挂靠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效劳所),从事法律援助人员39人。其中专职3人,具有律师资格的4人,公证员资格的2人,法律效劳资格的29人,均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得到明显加强,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网络健全。 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
3、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了司法行政爱民窗口形象。全县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从不讲条件,不讲报酬,默默地为那些法律上无知、经济上无助的弱者、残者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效劳,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那么努力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爱民窗口的形象,赢得了广阔人民群众的赞誉。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承方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57件,行政1件,非诉讼代理70件,法律咨询、代书249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助经费高达5万元,全系自行承担。青铜关镇法律效劳所积极主动为残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去年5月受到
4、司法部、中国残联的表彰。目前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理xx年9月22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担任28名受害者诉讼代表的委托代理,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诉讼人数之多,涉及索赔金额高达60余万元,在我县尚属首例。 四、存在问题。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执业素质较低,影响承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导致当事人不知自己是否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贻误案件时机;三是因无分文经费,严重制约法律援助业务正常开展,使许多受援对象,挡在门外,无法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四是专职人员未到位,制度不健全,阻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向前开展;五是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目前主要承办的是刑事、清欠民工劳动报酬、法律咨询、代书,对外出办案,因无经费无力援助。 以上汇报妥否,请各位领导指正。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