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防火目标考评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考核内容 一、根本分(20230分) (一)防火宣传教育(2023分) 1.制定年度防火宣传教育方案(0.5分),开展活动并有记录(0.5分)。 2.业务培训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全县防火业务培训或技能比赛(2分),未完成的按参训率得分;乡镇(场)自行举办一期业务或技能培训班,培训乡、村干部,村级护林防火员,并有县防火办派员授课或指导(2分)。 3.标语宣传。乡镇(场)按县防火办统一部署,利用运兵车贴挂标语开展流动宣传(1分);村、组(工区)要求村级护林防火员各刷新2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和森林火灾报警 (1分)。 4.学校上课。年内组织中小学生上1
2、堂森林防火教育课(林场主动与附近学校联系),并有备课及课程安排记录(1分);印制下发了森林防火宣传单,并有相关文字材料(1分)。 5.参加会议和活动。按时参加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联防区活动(1分),每缺席一次扣0.5分。 (二)防火责任制(13分) 以下16项须按时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县防火办。(邮箱:) 1.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2023年春节值班名单(1分)。 2.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调整后的村级防火员名单(1分)。 3.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2023年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工作总结(1分)。 4.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调整后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名单(1分)。 5.
3、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调整后的乡镇(场)干部防火责任包干区名单(1分);乡镇(场)和村、组(工区)干部重点墓区卡口监管责任包干名单(1.5分)。 6.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重点防火期值班名单(1分)。 7.2.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202x年全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0.5分);.202x年xx月xx日前上报森林防火半年工作小结(0.5分)。 8.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到村、野外火源管理责任书签订到组(工区、民营林场)及居民户(1.5分)。 9.对“五类人员进行造册登记,落实了监护管理责任(1分)。 2023.落实了野外特殊用火监管责任并明确了乡镇(场)干部为监管责任人(1分);落实
4、了一名乡镇干部专门负责野外特殊 用火的管理和协调工作(1分)。 (三)防火队伍建设和管理(33分)1.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2023分)。 半专业队扑火制度齐全(1分);半专业队队员建制牌及时更新(1分);年度内自行组织本单位全体半专业消防队员演练一次以上(县专业消防队派员指导并有图片、记录),能熟练操作扑火机具(3分)。 运兵车有牌照有专人驾驶、管理严格、保养到位,运行良好(1分)。 半专业扑火队,装备库装备齐全、整洁。到达省达标化建设要求的并建立了装备管理制度(1分)。 各乡镇(场)储藏二号扑火工具50把(1分)、砍刀30把以上(1分),村、分场配备二号扑火工具30把(1分),未配足的按比
5、例扣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2.村级护林防火员和重点墓区卡口责任人管理(18分)。制订并上报了村级护林防火员政府购置效劳管理考评方案(2分)。 年内召开全体村级护林防火员工作会议2次以上,并有会议记录(1分)。 村级护林防火员认真履行巡山护林职责,并有巡山记录(4分)。经明查暗访发现存在缺岗情况的,每人每次扣1分,因巡护不到位,对野外违规用火发现不及时,导致森林火灾的 每次扣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村级护林防火员补助人均不少于1800元/年,年终严格按目标考评方案考核兑现到人(2分)。低于1800元/年按比例扣分,没有实行差异化考核兑现且考核没文字材料的不计分。 村级护林防火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标准
6、、建立专账(1分)。重点墓区和重点防患区卡口责任人到岗到位并履行监管责任(4分),因墓区祭祀引发森林火灾每起扣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年度内新建公墓区一座以上,并试行祭祀集中燃烧试点(4分),年内没有新增公墓区和集中燃烧试点的不计分。 3.乡镇(场)防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5分)。 乡镇(场)防火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有防火值班室的(1分);值班情况有标准的记录(1分);发现火情热点2小时内反响率达20230%(3分);出现脱岗、漏岗及火情反响不及时每次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四)森林火灾及相关工作(44分)1.全年无森林火灾、无火情热点(32分)。 被省、市通报的违规用火火情热点每起扣5分;
7、被县发现的违规用火或不按规定炼山用火的每次扣5分。 责任单位包括跨行政区界双方所辖地发生森林火灾按过火面积xxx亩以内,每起扣5分;xxx亩至20230亩每起扣2023分;xxx亩每起扣15分;xxx亩至xxx亩每起扣20分;300亩以上全部扣除。 对瞒报当年和上年森林火灾、弄虚作假、少报火灾面积的,一经发现每起另扣5分。 2.修订制定乡镇(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法(2分),没有文字材料的不计分。 3.扑救森林火灾无余火复燃和人员伤亡事故(4分)。发生余火复燃现象每起扣2分,发生重伤事故每起扣4分,死亡事故目标考评总分为零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4.年内组织2次以上森林防火平安检查或查
8、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活动,并有记录备查(2分)。 5.全面完成当年和上年火灾迹地更新造林,并有林管站验收合格证明(2分),未完成的按每公顷扣1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6.按时足额缴纳因当年森林火灾被扣缴的防火责任保证金和应支付的扑火资金(2分),逾期或差欠均不计分。 二、加分 1.支援外单位扑火(以防火办调动记录、支援扑火人员名册,扑火记录和补助发放表为据)每次加1分。 2.各乡镇(场)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处分有行政事业收费依据,每处分1起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3.林场完成生物防火林带补植补造任务,加5分,未完成按比例加分。 考核方法 一、考核时限。202x年xx月xx日至202x年xx月xx日。 二、考核方法。实行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按属地管理原那么列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奖惩方法 一、全县分乡镇和林场两组考评,乡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林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并分别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全年森林火灾累计过火面积300亩以上的; 2.扑救森林火灾中发生了重伤以上事故的; 3.有瞒报森林火灾行为的; 4.森林防火工作受到县级以上书面通报批评,或被省、市列为重点管理单位。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