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社导游年审工作交流 各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效劳水平,推进导游年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参照?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川旅发17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定于年3月1日至3月25日开展全市导游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旅行社于2023年3月20日以前将本社持证导游员IC卡上报市旅游局作年审记录。对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我局将上报省旅游局核消其IC卡上的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一、导游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导游年度执业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分情况、游客投诉情况以及
2、年审培训考核情况。 二、考评等级分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一通过年审。本年度通过市旅游局考评的;上一年度未参加年审且未执业的导游,由所在旅行社出具本年度未执业证明的可予以通过年审。 二暂缓通过年审。本年度累计扣分到达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市旅游局暂时保存其导游IC卡,并出具保存证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的登记注册单位。待通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培训和整改后,持培训合格证明和导游IC卡到市旅游局作年审记录,方可重新上岗。 三不予通过。导游一次扣分达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市旅游局暂时保存其导游IC卡,并出具保存证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的登记注册单位。待下年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培训合格证明和导游IC卡到市旅游局作年审记录,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三、年审期间遗失资格证或导游IC卡的在参加年审的同时应尽快到市旅游局办理遗失补办手续,待取得新证后再作本年度年审记录。假设不补办者视为未参加年审,作不予通过年审处理。在此期间市旅游局将不予办理停职或跨市州旅行社调动手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