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297431 上传时间:2023-04-1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2023年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交通局上半年运输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还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十三五改革开展的规划布局之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动和新一轮交通运输大开展。根据市委办、市府办的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稳步推进交通根底设施建设 (一)积极推动张滩大桥建设。为促进乐昌经济社会的开展以及缓解XX县区交通压力,我局积极推动张滩大桥建设。经过前期一系列工作,工程累计下达投资方案12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

2、资360万元,省级政府投资882万元。截至目前为止,工程累计到位资金882万元(省级政府投资)。工程目前正处于设计阶段前期准备工作。 (二)继续抓好农村公路建设。今年我局负责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任务是完成农村公路60公里。目前已完成约20公里,完成投资约700万元。 (三)三溪镇杨司塘渡改桥新建工程。三溪镇杨司塘渡改桥为钢筋混凝土t梁桥,桥梁全长91米,桥面宽5.0米,方案投资325.7万元。工程于2023年2023月31日开工,截止2023年6月已完成水下桩根底、引道工程、桥台和上部结构三片t梁,已完成投资130万元,完成工程量54%,预计2023年12月全面完工。 (四)加快推进县乡道路大

3、修工作。y014线乐昌至鹅湾公路改建工程总长5.12公里,总投资614万元;y02023线至省道248线改建工程总长3.515公里,总投资442万元,目前正进行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 二、不断提高交通行业管理和效劳水平 (一)圆满完成2023年春运旅客疏运和交通平安保障工作。今年春运期间共发送旅客74.9万人次,与去年根本持平,其中:公路59.5万人次,比去年略有增加,铁路15.4万人次,比去年略有降低。铁路公路运输均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切实做到了以客为主、平安第一、效劳至上、保障有力。由于早发动、早部署,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旅客发送做到平安、平稳、有序。 (二)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上半年,

4、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开展运输市场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58人次,检查车辆225辆次,查处违章案件34宗,其中非法营运违章3宗,出租车违章6宗,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8宗,无效包车合同5宗,机动车维修无证经营1宗,超限超载6宗,其他5宗,累计卸载货物22.3吨 (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初以来,我局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执法人员针对前期摸排掌握的我市非法营运相关情况,采用固定稽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打击方式,在非法营运的顶峰时段对我市主要城乡线路、火车站、客运站场等重要路段进行突击检查,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暗访行动,错峰执法,进一步标准了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秩

5、序,确保群众平安出行。在整治过程中,我执法人员秉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精神,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标准执法。同时,做好非法营运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派发打非宣传小册子800余份,与镇政府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活动,引导广阔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共同抵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鼓励广阔群众举报非法营运,及时曝光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对从事非法营运的司机造成高压态势。 (四)加大出租车市场整治力度。一是加强出租车企业管理。催促出租车企业严格执行xx市出租汽车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和法律法规的教育。二是加强路面监管。采取不定时

6、、不定点的巡查方式,宣传教育与依法处分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无道路运输证从事旅客运输、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标准乱收费、空车拒载、强行拼客、途中甩客和异地违规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程序,严格把关投诉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反响等流程,确保投诉案件有落实,有反响。 (五)平安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抓好行业平安监管,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2023年xx市交通行业平安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充实安办工作人员,提高交通平安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平安生产标准化,

7、继续推进全市客运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客运行业平安水平;认真抓好了节假日期间的平安检查和保障工作,旅客发送平稳有序;加强对广乐高速、乐昌峡库周公路等重点在建交通工程工程的平安监督工作,定期巡查,全力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平安生产工作。上半年交通行业平安形势继续保持良好,未发生重大平安事故和责任事故。 三、积极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一)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认识、树立导向、完善机制、推动开展为目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标准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党风廉

8、政建设。2023年上半年我局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活动,各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互助金捐赠活动,共募集党员互助金0.359万元。印发了xx市交通运输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案,订阅了书籍和电教片16套。 (二)以政风行风评议促进机关效能。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开展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执法水平和效劳质量,树立良好的交通行业形象,我局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行风评议监督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完成。 (三)信访维稳形势保持稳定。上半年交通系统主要信访问题原坪石

9、装卸运输临时合同工要求解决社保问题。因该信访案件原因比较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我局认真做好上访户思想工作,加大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在节假日期和重大会议期间加强对上访户的盯防,有效防止越级上访情况发生。 (四)精心组织扶贫开发工作。我局作为组长单位,和市政府办、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共同挂扶乐城街道练塘村。我局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局领导班子屡次深入挂点村调研,与村干部、村民共同研究开展生产思路。上半年共投入扶贫资金约64万元,主要以基层设施建设、公益事业、产业扶贫为主,其中公路硬底化建设20万元,篮球场建设9.5万元,自来水工程20万元,产业帮扶4.5万元,其他2023万元。 (五)加大

10、计生工作联系点帮扶力度。我局作为组长单位,和乐昌法院、乐昌烟草公司、乐昌邮政局共同联系白石镇的方案生育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屡次到白石镇调研,及时掌握该镇计生工作动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协助白石镇开展计生宣传、日常运作等。 (六)做好对挂点党组织薄弱村的帮扶工作。我局作为组长单位,和乐昌法院、乐昌烟草公司、乐昌邮政局共同挂点帮扶白石镇三界圩村。上半年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并派专人任三界圩村“第一书记。我局联合成员单位屡次到白石镇调研,与镇、村领导干部屡次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四、存在问题 (一)上半年重点交通根底设施和地方公路建设进度缓慢。主要原因是上半年雨

11、水天气较频繁,不利于施工建设。 (二)局部工程上级的资金方案安排未下达。 (三)目前张滩大桥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自来水厂的取水口与张滩大桥新建工程的距离太近,只有200米左右,而根据环保的有关要求,两者必须相距300米以上。为防止新建工程影响自来水厂的正常供水以及保障新建桥梁的平安,需要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完成环评报告等工作。 五、下半年工作方案 (一)抓好农村公路进度和工程质量。在抓进度的同时,坚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全面履行监理效劳合同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理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二)努力争取公路、水运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和资金。充分抓住省交通运输厅和xx市交通运输局在扶贫双到工作中均在我市挂点帮扶这一有利条件,积极与上级交通部门沟通,加强对报建工程的跟踪、协调工作,争取早立项、早开工。 (三)重点推动在建、报建、已批复工程尽快实施。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工程工程,尤其是加强对张滩大桥、y014线乐昌至鹅湾三级公路改建工程、y02023线至省道248线公路改建工程等报建、在建和已批复工程的跟踪、协调工作,争取工程早日实施。对牵涉其他部门的工程,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7页 共7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