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制的内容 1消费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消费第一责任者的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平安消费投人的有效施行;(4)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及时消除消费平安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施行本单位的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消费平安事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平安消费工作。3消费运营单位职能治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平安消费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平安消费工作。4班组长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平安消费的规定和要求,催促本班组的工人恪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恪守劳动纪律。接受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恪守有关平安消费规章和平安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恪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资历证书,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