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倒闭,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吗? 征询: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3年了,2023年6月份合同到期。我现在已有7个月的身孕,上星期我收到公司负责人通知,说公司倒闭了,让我去办理相关手续。请征询怀孕期间公司能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如解除合同我能否得到补偿? 南丰小林答: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例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而,假设你所在的公司正常倒闭,那么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这种情形下,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作者单位: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