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活动扎实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点 一涉砂船舶、自用船、渔船; 二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水上平安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三船舶通航密集区; 四非法载客船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为期3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依据有关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支配,细心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准时排查隐患,订正非法违法行为,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造册,准时整改。 其次
2、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日至6月20日 1.集中开展乡镇船舶平安专项整治 结合汛期水上交通平安工作,加大对运输船、自用船、渔船平安的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平安管理体系,坚持“区管、镇包、村落实的责任原那么,狠抓汛期船舶管理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水务站负责渔业船舶和养殖船的平安监管;镇管船站负责自用船的平安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严格依据“属地管理原那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船舶平安管理工作,特殊是自用船、渔船的平安监管。三是严格落实船舶全部人、经营人的主体责任。催促各船舶全部人、经营人要进一步完善船舶平安管理制度,加强船员平安意识教育和管理,自觉接受和
3、听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2.集中开展涉砂船舶平安专项整治 协作海事部门整治核查砂石船舶船载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严峻打击超载砂石运输船舶和禁采期非法开采行为。 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40%以上的涉砂船舶船载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的现场核查工作。 二是结合汛期水上交通平安巡航工作,加大通航秩序管控力度和对各可采点、可能消逝非法采砂行为的水域的巡航检查力度,严峻打击砂石运输船舶超载行为和非法开采行为。 3.集中开展非法载客船舶专项整治 以暗查暗访为主要手段,加大对重点水域、遥远水域和可能消逝非法载客船舶的水域的巡查力度,准时觉察、查处非法载客船舶。 4.集中开展
4、脱管船舶专项整治 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排查辖区各类水域中的脱管船舶,并严格依据船舶的实际用途归口管理。不具备平安条件的船舶,要实行坚决措施予以取缔。 5.集中开展平安隐患专项整治 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觉察一般隐患要马上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准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五到位。 第三阶段:催促检查阶段6月21日至7月5日 定期不定期地实行突击检查,对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停止该企业一切行政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严格执行。专项整治期间,依据“四直两不要求,加大对重点区域、渡口码头、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监管和暗查力度。深化现场进行催促指导,对检查觉察有问题的企业和船舶,支配专人跟踪催促整改,做好相关记录,直至彻底消退事故隐患。 二广泛宣扬、深化发动。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扬资料、标语横幅等各类形式对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扬,乐观发动和引导宽敞水上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 三准时总结,报送信息。专项整治期间,各村社区要准时反应工作开展状况,准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并欢送宽敞群众乐观举报平安生产各种违法行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