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心粘土砖淘汰工作方案 202223年5月27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省促进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2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保护我县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开展主要目标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开展循环经济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依法推进墙革工作为导向,以节地、节能、利废、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建筑材料为目标,以“禁实和“推新工作为重点,切实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
2、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县(区)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将限制、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做法逐步向建制镇和农村延伸。202223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重到达60%以上。按此目标要求,到202223年全县优质非粘土或以利废为主要原材料的新墙材数量、新墙材企业规模、产量和产品质量档次要逐年大幅提高,产品向系列化、配套化、多功能化迈进,根本满足建筑市场需求,根本淘汰实心粘土砖,全面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严格控制和减少空心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
3、逐步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监管机制,齐抓共管,推进墙材革新工作深入开展。其具体目标是: 1、在202223年全县引进开展新型墙材企业8家,其产量占墙材生产总量8000万块20%的根底上,202223年新墙材企业力争开展到20家,产量占墙材总量的40%;2023年新墙材企业的生产量根本满足市场要求。 2、实心粘土砖产量每年递减20%,到2023年之前县XX县区(含凤岗镇)XX县区工业园区到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23年底之前县城周边乡镇所在地到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2223年之前全县范围内到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3、到202223年预计全县全年开展新墙材节地160
4、亩(其中节约耕地50亩,山地12023亩),节能2万吨标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渣200吨。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墙材革新的宣传。 省促进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是我国第一个专门标准新型墙体材料开展、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目前我省开展新墙材最有力的法律依据。为此,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利用播送、电视、宣传车、标语、过街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多渠道地开展土地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和省促进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我县能源、土地资源短缺的现状与开展新墙材的重大意义,并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法规,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予以曝光,大力营造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
5、的社会气氛。 (二)依法推进“禁实工作。 1、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促进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在耕地上取土烧砖,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工程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产工程供地。从现在开始在本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材生产线,对违反规定的,不予办理用地和采矿登记手续。 2、加强对粘土砖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的监督管理。按照新墙材开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对实心粘土砖瓦窑生产企业根据实际制订逐年限产的方案,或鼓励其转产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6、从而实现“禁实的目标,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分。 3、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监管。对无照生产、经营、销售实心粘土砖的行为,国土、工商等部门要对其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处分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监督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销售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生产和销售质量不达标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质监部门要进行严厉处分。 (三)大力鼓励和扶持新墙材企业的开展。 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引进省内外有先进生产管理经验的外商企业来我县兴办新墙材生产企业,鼓励引导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生产
7、新型墙体材料。要采取各种方式支持鼓励现有新墙材生产企业的开展,要充分发挥税收、价格、专项基金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新墙材和节能建筑的开展,要引导房地产开发商自觉建造节能建筑。从征收的专项基金中提取奖励金奖励开展新墙材和节能建筑中作出积极奉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增强市场机制对墙体材料资源配置的根底作用,拓展新墙材市场空间,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帮助上规模达标的新墙材企业申报省新墙材产品生产企业和目录。 (四)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方法,切实抓好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外,任何地
8、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不得减、免、缓征专项基金。将墙材专项基金纳入县本级建设工程规费联审联批联缴,实行专款专用。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促进开展新墙材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开展新墙材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的行为,成立XX县区新墙材开展革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有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科学技术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内,由经贸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