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几点思考 税收执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局部,承担着为国聚财、依法治税的重任。随着国家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纳税人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司法机关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税务机关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所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越来越大。如何积极应对、有效防范,及时躲避税收执法风险,是各级税务机关需要面对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结合基层税务机关执法现状,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谈几点思考。 一、税收执法风险概念及特征 (一)税收执法风险概念 所谓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力或者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未按照或者
2、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以致侵犯、损害了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给国家或者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物质的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潜在危险。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局部,承担着为国聚财,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部门,已越来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对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税收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小到经济损失,大到触犯刑律。 (二)税收执法风险特征 1.税收执法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3、在税务机关的执法过程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中,税收执法风险是始终存在的,这种风险是税务执法主体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措施适当地减少和降低其危害程度,但无法彻底防止风险。 2.税收执法风险是现实具体的。税收执法风险既会对行政主体相对人产生不利后果,如使国家税收收入受损失、导致行政赔偿和损害纳税人财产等,又容易对执法主体造成恶劣影响,如造成税务机关的公信力下降、税务机关形象遭受损害等。这种不利影响是现实的、具体的。 3.税收执法风险主体是特定的。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是执法风险的特定主体。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执法,我们认为即是执法风险的主体。纳税人即行政相对人在在税
4、收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执法风险主体。 4.税收执法风险是可控的。税收执法风险并不是完全无法防范和控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有针对性的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如税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就能极大地减少风险事故的出现,实现对风险的最正确防范。 二、基层税务机关执法风险的具体表现及原因 (一)税收政策制度因素导致的风险 1.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本身的缺陷和漏洞,给税收执法带来一定风险,现行税法体系中至今无税收根本法。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根本的界定,甚至一些税收专用词汇的含义都因缺乏法定标准而无法统一,而且大量的是法规和规章,法院在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规章是参照使用
5、,这给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2.政策变化快、用语不够准确严谨和缺位的现象。由于形势的开展变化,税务部门出台了大量解释、补充的标准性文件,有的没有使用“法言法语;刻意用法文件的专用结构单位即章、节、条、款、项、目的设臵与排列去设计和制作标准性文件,不够简洁明了;有的文件往往涉及既往问题,与“法不溯及既往的现代法治原那么相悖。不仅税务干部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更是无所适从,在理解上容易产生争议。 3.在标准性文件的制定上,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逐层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甚至将本应由纳税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转嫁给税务机关和税收执法人员,无形中
6、加大了税务人员的责任,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 (二)内部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 1.风险意识、法治意识薄弱,政策业务水平不高,执法能力缺乏导致执法风险。局部税务人员平时深入学习和钻研业务不够,既不精通法律法规,又不熟悉税收、会计知识;既不掌握政策,也不了解企业,在执法中经常出现程序不到位、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标准,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 2.政治思想素质不高,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导致执法风险。有些税务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凭习惯经验随意执法,凭意气盲目执法,论关系、讲人情胡乱执法。 3.主观成心,心存侥幸心理导致执法风险。许
7、多税务人员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纠正。以为以前都没事,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有事。 4.方法简单导致执法风险。局部税务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老是以执法者自居,对纳税人颐指气使,引起纳税人不满,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增加执法风险。 (三)外部环境导致风险 1.形势开展增加执法风险。生产经营方式日新月异,日益复杂化;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这些都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增大了执法风险。 2.部门配合不力增加执法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虽规定工商、银行、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有配合税务执法的义务,却未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或责任难以划分。与这
8、些部门的协调存在一定难度,执法效果难尽人意。 3.税收环境欠佳增加执法风险。有些地方经济落后、纳税意识差,没有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执法力度难以到位。 三、躲避税收执法风险的建议 (一)加强税收法律制度建设,提高有法可依的严密性1.加强税收立法工作。要针对发现的税制缺陷、落实中存在的文艺和税收工作的新开展、新需求,即使加强税收立法工作,建立具有强力指导性的税收法律框架,使税务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 2.严格执行税收标准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重要文件应广泛深入征求基层税务人员意见,以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3.坚持标准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要全面梳理税收标准
9、性文件和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废止不合理,不科学的税收政策和不可行、做不到的管理规定,防止税务人员无所适从,从制度层面尽可能的消除税收执法风险隐患。 (二)加强税务干部培训学习,着力提升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1.增强法制意识,在深化依法治税中躲避风险。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根底,它既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更强调征税人依法征税、依规管理、依章办事,表达出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假设有违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可躲避税收执法风险。 2.不断提升责任心,在严谨工作中化解风险。强化责任意识,贯彻上级文件不出偏差,落实上级指示不打折扣,履行工作职责不走过场,确保政令畅
10、通;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严谨,防止因随意性执法产生的风险。 3.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在标准操作中防范风险。经济开展日新月异,税收政策频繁调整,税务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强化学习意识,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要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领,提高执法水平,以标准操作防范执法风险。 4.牢固树立效劳意识,在优化纳税效劳中降低风险。税收工作既是执法,也是效劳。“聚财为国是为国家效劳,“执法为民是为纳税人效劳。优质的纳税效劳可降低征纳矛盾发生率,从而躲避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好税收执法的外部环境,为防范基层税务执法风险创造良好环境 1.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纳税人的效
11、劳需求,通过多走访纳税人,在宣传好税收政策的同时,多沟通了解纳税人的效劳需求,并及时帮扶解决,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从而在理解与和谐的气氛中,化解执法风险。 2.要加强与当地党政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税务部门的工作,宣传好税收政策法规,努力在依法治税方面,与工商、银行、公安、法院部门协调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提高执法效力,要加强协税护税建设,大力获取第三方信息,增强执法合力。 3.加强与法院、纪委的沟通,减少因内外认识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的执法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和统一税务稽查证据与司法证据形式、内容和标准的统一,确保在办案中,按行政诉讼中的取证要求收集证据,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优化好税收执法的外部环境,为防范基层税务执法风险创造良好的环境根底。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