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能够要求抚养费吗? 征询:刘女士与王某前年建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之后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是不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3年刘女士非婚生一女(现随刘女士生活),女儿出生后,双方常常由于生活的琐事吵架,关系逐步恶化,半年前刘女士与王某分居了。小孩由刘女士抚养,王某不断不闻不征询,刘女士向王某索要抚养费用未果。假设刘女士诉至法院的话,法院会支持刘女士的恳求吗答: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截了当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享有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假设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因你们的女儿年幼,您可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作者单位: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