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53岁汉族无业现住xx市xx区斋堂镇东斋堂村。 :6981842023被申请人:xx市xx区斋堂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东镇长 :69816650裁决请求: 一、要求被申请人在斋堂镇大市场西侧申请人现有宅基地169平方米以南再给我扩划宅基地98平方米。使其宅基地的面积由169平方米到达267平方米。 二、应划宅基地200平方米差额部份按八级基准地价给予货币补偿。我系xx市门头区斋堂镇东斋堂村村民,2022年8月斋堂镇政府扩建斋堂镇东大街,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即进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征用了我的房屋及宅基地,面积339平方米。给了我部份房屋补偿款。并且重新给我划拨了两处
2、宅基地。面积分别为169平方米和200平方米。2022年2023月,为解决他人的拆迁问题,斋堂镇政府与我协商同意后,将划拨给我的200平方米宅基地转拨他人,并容许在斋堂镇东大街以南为我再划宅基地。此方案现已实施。该大街拓宽工程竣工后,斋堂镇以修编规划方案和停办小城镇建设审批手续为由未履行承诺给我划拨上述宅基地。2022年7月,斋堂镇东大街公路再次拓宽,又征用了我的宅基地30平方米。此后,我屡次找斋堂镇政府要求其兑现承诺为我划拨宅基地。2023年1月25日,斋堂镇政府对此事做出了答复(见附件一)我不服向xx区政府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斋堂镇政府于2023年5月2023日撤消了上述答复(见附件二)
3、。2023年7月6日,xx区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上述答复,并责令斋堂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反映的问题依法裁决(见附件三)2023年8月2日,斋堂镇政府做出裁决我不同意。向xx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斋堂镇政府的裁决书,并履行拆迁协议给我划拨宅基地。同时对差额面积给予货币补偿。2023年12月7日,法院判决斋堂镇政府作为拆迁主体与我发生争议。应由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主管行政机关做出裁决(见附件四),故未解决我的实际问题。依据xx市人民政府令1989年第39号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假设干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问题的复函中关于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规定,请求在大市场西现有住房以南增划宅基地。依据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市房屋拆迁评估规那么(暂行)附件一: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和关于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中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布的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对宅基地差额局部给予货币补偿。我为支持政府工作,同意将已经批准的宅基地让给他人,而自己历时三年半经过来信、上访、复议、行政诉讼至今未能解决问题。究其原因系斋堂镇政府言而无信所致。如此一来,谁还相信政府。谁还支持政府工作。提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表现在哪里。为此特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请依法裁决。 此致xx区建设委员会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