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人员工作纪律 统计执法人员有违反以下工作纪律之一的,当事人有权向统计局或监察机关投诉反映: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待人礼貌,举止文明,用语标准,不准盛气凌人、态度粗暴;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不准无故拖延、敷衍、推诿;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准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不准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保密资料,不准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不准泄露未经批准公开的执法检查情况; 6、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