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工程建设廉洁守信承诺书 本公司决定参加工程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老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中标后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2、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本承诺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与投标人各持一份;报名时递交或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