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度 一、局长分工负责制。凡涉及有关全局性的问题或涉及到人、财、物等重要事项,须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分管局长组织实施。 二、层级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分管局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胸中有数,对分管处室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催促,同时也要放胆、放手、放心支持各处室做好份内的具体工作。各处室负责人应主动向分管局长汇报工作。 三、首问负责制度。机关各处室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凡属本部门责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得将矛盾上交。处室之间的工作中要互相支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凡处室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应协商解决,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接待来人、来访
2、、来电,接办各类工作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到底。确实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范畴的应联系对口处室、部门,做好交接工作,并应主动跟踪办理、落实情况,任何人都不得以不知情或不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为理由推诿搪塞。 四、请示报告制度。各处室对呈报领导决定的事项,事先要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预案。重大问题处理完毕,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五、跟踪督办制度。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确定的及局领导批办的文件或交办事项,由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办,实时跟踪了解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反响局领导。对需要催办的文件和其他交办任务应当专册登记,及时检查,定期汇报,防止漏办,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督查催办要明确时限要求,紧急批文要在当日办理完毕,一般批文不超过一周,局领导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完成。 六、限时办结制度。各处室承办的事项或任务,要认真及时处理,急事(件)急办。办复由对口职能处室或局领导指定处室直接办复;对需要协调办理的文件或事项,主办处室主动牵头,协办处室积极配合,抓紧办理,不得互相推诿,久拖不决;每个工作环节的流转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对经过努力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及时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和建议方案;批文办复结果无论是函复、口头答复或是复印领导指示答复等,都要在文件传阅单或督办单上注明,重大事件的督办、落实情况应在督办登记表上做好记载,以备查用。交办事项办理结果应直接由承办人书面或口头向交办领导汇报。 七、ab岗工作制度。各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期间,指定明确的备岗责任人代替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八、文明高效办公。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不离岗,不串岗,不擅自外出,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在工作中实行快速流转,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交办的任务;自觉关心和维护管理局整体形象,主动争当“啄木鸟,及时发现管理与效劳中存在的问题,争创最正确办事环境,杜绝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局机关形象以及与自己身份不符的言与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