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协会职能制度 区科协是联系我区广阔科技工作者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区科学技术普及和开展,推动我区科技协作工作的群众团体机关。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所属各团体(协会、学会、研究会、街道科协)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并进行协调和工作指导。 (二)通过区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联系广阔科技人员。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学术研究,开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我区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 (四)组织开展专家决策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效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科技培训。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开展科技协作。 (五)宣传贯彻执行XX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区属及驻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科普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科普进社区工作,对社区居民、青少年进行科学文化教育。编辑、出版科普宣传手册和科普刊物。 (六)发挥科技工作者之家作用,沟通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反映科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 (七)向组织人事部门举荐科技人才。建立完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XX省科协等交办的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