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假期变迁介绍清明节是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6天。扫墓活动通常是在清明节的前10天或后10天(早清明,晚寒食)。有些地方人士的扫墓活动长达一个月。官吏回乡扫墓,时有耽误职守的事,唐玄宗公布政令解决假期的问题。开始规定寒食节放假四天:“(开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唐会要卷八十二),按大历十二年(777)诏令,唐朝衙门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这样官员们可以沉着地进行扫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见,当时寒食节已经成为唐朝一个很隆重的全国性节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说:“秋贵重阳冬贵蜡,不如寒食在春
2、前。即寒食节的重要程度超过了重阳节和年终蜡祭。宋代的寒食节也放假七天。北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一记载:“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引宋吕原明岁时杂记说:“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间以一百四日禁火,谓之私寒食,又谓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扫祭先茔,经月不绝,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的决定,其中规定“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2023年,清明节正式成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2023年,又改为三天。2023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5日至4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