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监察局三创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着力健全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确定开展创立“农村集体三资托付效劳中心示范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村改革进展稳定大局,进一步标准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坚持点面结合、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形成“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长效机制,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
2、村建设供给坚韧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命名确定5个农村集体“三资托付效劳中心示范点、8个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点、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 三、创立标准 见附件 四、评比程序 一自评推举 由各县市区比照创立标准进行自评,分别推举2个农村集体“三资托付效劳中心、2个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居、2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考核认定 由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对各地推举的单位依据创立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观察的方式,进行考核打分,依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5个农村集体“三资托付效劳中心示范点、8个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点、8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 三表彰嘉奖 分别授予“市三资托付效劳中心示范点、“市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点、“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牌匾,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 五、加强管理 1、对“三资托付效劳中心示范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示范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对下一评比年度未评比上的,予以摘牌。 2、对已评比为示范点的单位,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相关问题,经查属实的;托付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班子成员消逝违法案件及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予以摘牌。 3、各地要把创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创立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