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本县(市、区)保密管理制度。 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县(市、区)范围内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第五条。 负责对本县(市、区)涉及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设备进行保密技术检查,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负责向市保密局及时报告泄密事件发生情况及查处情况,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本县(市、区)范围内的泄密事件,没收因泄露国家机密所获取的非法收入。 主管本县(市、区)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的认定和保密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第二十七条, 主管本县(市、区)秘密载体销毁定点单位确实定和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对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主管本县(市、区)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的指导、监督和审批。 对外提供国家秘密涉及多个县(市、区)级部门的,由县(市、区)保密局负责协调,并将材料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发保存非行政许可审 第九条负责办理市委保密委员会、市保密局,县(市、区)委、政府XX县区(市、区)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