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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浅谈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共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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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浅谈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共五篇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改革进程 1994年以来,山西、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海南等13个省份、130多个地区(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和单位未开展这项工作,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践方法 1.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对象主要分为三类: 1.财政适当补助、经费完全自理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机关、社会团体、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 2.机关、所有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 3.除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其他各类型的事业单位职

2、工、离退休职人员。 2.筹集养老保险费标准 目前,各地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局部积累的原那么确定缴费标准,但由于各地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结构的差异,采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不统一。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待遇计发 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大局部地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待遇计发方面,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方法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中没有对退休费计发方法进行改革。 4.社会化管理效劳和基金拨付 目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大多数仍由单位发放,日常管理也由单位负责,社会化效劳程度低。基金拨付方法根本上是采用“全额计算,差额结算,余额上缴、缺额拨付方法。

3、 存在的问题 政策滞后,无法适应社会开展的需要 随着机关机构改革的深入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如: 1、乡镇聘用制干部参保前的工龄不视同参保年限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前的工龄可视同参保年限的矛盾;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金额与其本人缴费额度不挂钩,出现只要工龄相同都拿一样的养老金的现象;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建立个人账户,致使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互流动时其个人账户上的养老保险金无法衔接; 4、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其职工的养老保险转移缺乏具体的操作方法;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仍实行双基数征收,在人事制度改

4、革后,工作人员退休后缴费没有经费来源; 6、对于档案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工作人员,其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发放标准无法确定。以上问题,既阻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也阻碍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征收基数、比例不统一 基数方面,有的地方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执行“双基数,有的按“单基数征收。 比例方面,从全国试点地方看,有的高达40%,甚至更高,而有的只有20%左右,多数在25%33%。现行制度规定,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执行中,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普遍认为缴费满15年就可不缴费,导致缴费中断,给收缴工

5、作带来极大困难。缴费满15年都可享受社会平均工资20%替代率的养老金,使缴费和待遇挂钩的鼓励作用不明显,在享受同等替代率养老金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千方百计地少缴费和不缴费。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个人账户不健全 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为2%8%,多数地方在2%左右。不少地方不建立个人账户,而企业养老保险统一从1996年1月开始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11%。这种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的不统一,造成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人员在流动过程中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衔接,影响了人才正常流动。 覆盖面小,社会统筹水平低,保险基金负担沉重 按现行政策规定,目前启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

6、险的参保对象只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乡镇聘用制干部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这相对于全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其覆盖面太小。并且自1996年8月启动以后,新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较少,而退休人员逐渐增多。据预测,到202322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进入一个退休顶峰,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基金将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 16届3中全会提出了“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2322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7、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进行试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2322)2023号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开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那么,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效劳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根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以下

8、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局部,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到达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

9、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根本养老金的计发方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根本养老金。 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根底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

10、原那么,在发给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根底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根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根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根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根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开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根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根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

11、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根底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方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改革开始即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 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根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

12、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平安,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根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方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2

13、213号)规定执行。 解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1、试点方案)适用的对象及条件。 解读。根据国发2023222023号文规定,试点方案在XX省、XX市、XX省、XX省、XX省试点。这些城市在进行试点之前,必须先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具体适用的事业单位后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从现已公布的XX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现行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 2、经营效劳类事业单位; 3、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中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才是试点方案适用的对象,其它两类事业单位前者要撤销与国家机关合并,后者那么进行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 2、经

14、营效劳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制成为企业后,改制前已退休人员在社保机构如何领取养老金。 解读:经营效劳类事业单位实质上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发199726号文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入社保后,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实行养老金调整方法。 简单地说改制前如果某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是两仟元,事业单位改制进入社保后从第一个月起其养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两仟元,并在今后按照社保的规定调整养老金,不再执行事业单位增加退休工资的规定。 国发199726号文规定不仅适用于试点方案的城市,且在全国范围内均适用。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缴纳。缴纳工资基数有无限制。 解读。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单

15、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在国务院没有下达新的文件之前,缴费工资基数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按照个人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其中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根底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4、在特殊情况下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否提前支出。 解读。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于只能用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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